龙拱河大桥亮化发光字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选择成交供应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龙拱河大桥亮化发光字项目
2、项目编号:SDLT-2025-0529
3、包组划分:1 个包
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龙拱河大桥亮化发光字项目。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采购人:济宁运河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15205379155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内环高架路路西
8、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3004327008
联系地址:济宁市任城区红星东路第二人民医院东门综合办公室
9、预算金额:¥379314.06元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5.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 (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5.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5.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2.5.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2.6.投标人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7.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不良信用记录(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不必提供证明);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06月05日(北京时间: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休息)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3、采购文件售价: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4、获取地点:济宁市任城区红星东路第二人民医院东门综合办公室;
5、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5)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供应商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06月09日09:30前(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任城区红星东路第二人民医院东门综合办公室
方式:现场递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06月09日09:30
地点:济宁市任城区红星东路第二人民医院东门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