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开招标项目为96159号码及短信logo认证与短信服务项目,招标单位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北排客服中心”)是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主要负责客服热线、排水报装、工程配合、设施养护巡查等客户服务工作。北排客服中心现对96159号码及短信logo与短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采购内容:
2.1对96159号码认证开通电话名片;基于短信进行logo认证及文本短信服务。
(1)提供品牌认证服务,根据甲方要求,展示企业名称:北京排水集团,并根据甲方要求动态调整,支持互联网搜索的展示。
(2)提供号码认证服务,根据甲方要求,将预先设置的北京排水集团logo展示在手机来电与去电显示页面上,并根据甲方要求随时调整展示信息。
(3)服务覆盖多家手机厂商、安全类软件、网络电话软件等渠道。
2.2根据北京排水集团客服热线业务场景的需要,提供logo认证和文本短信产品业务,同时需与排水集团现有工单系统进行接口对接的开发工作,支持在工单系统进行短信的发送。
(1)提供品牌认证服务,根据甲方要求,短信展示企业名称:北京排水集团,并根据甲方要求动态调整。
(2)提供短信认证服务,根据甲方要求,将预先设置的logo 图标展示在短信页面上,并根据甲方要求随时调整展示信息。
(3)服务覆盖多家手机厂商。
(4)提供文本短信服务,短信条数长期有效,短信充值条数不少于250000条,每条不少于70字(含标点字符)。
2.3 技术参数及售后服务:
(1)号码认证服务平台支持后台登陆管理号码,查看同步效果,同步号码数据详情页面及系后台统。
(2)号码认证相关技术能力证明或相关专利权利要求书。
(3)号码认证支持采购要求的“覆盖渠道”。
(4)短信logo认证上线后支持调整、配置24小时一对一客服。
(5)短信logo认证提升品牌辨识率可信度、增强企业形象。
2.4服务要求
产品部署完成,在现有系统验证成功,系统功能稳定运行使用,达到目标使用效果。
本次采购合同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合同形式为固定总价合同。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90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万圆整)。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资质、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应能力。
3.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营利法人;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2财务要求
(1)财务制度健全,具有2022年-2024年连续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
(2)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3.3业绩要求
2022年6月1日至今,累计具有30万元(含)以上的号码及短信认证名片服务或热线系统服务或信息服务相关业绩。业绩证明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注:业绩证明材料需体现工作内容、签订时间、盖章页、以及每个合同相对应的全部结算发票记账联扫描)
3.4信誉要求
(1)2022年1月1日至今,在北京排水集团没有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或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不合格,且被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情形;
(2)2022年1月1日至今,在北京排水集团不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的情形;
(3)2022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的情形;
(4)投标截止日没有被列入北京排水集团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止交易期限内的情形。
(5)投标人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1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发送至kfzxcaigou@bdc.cn邮箱,联系人:孟女士,电话:67565018。招标单位联系人用电子邮箱kfzxcaigou@bdc.cn发送电子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或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一般纳税人证明。
(5)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资料的邮寄等信息,至少包括邮寄地址、电子邮箱地址、联系电话。
特别说明: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发送报名材料时备注项目名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1投标文件需现场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客服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角门东里甲51号)。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交投标文件前交招标人审验:
(1)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5.3未按5.2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单位: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角门东里甲51号
邮编:100068
联系人:孟女士
联系方式:67565018
邮箱:kfzxcaigou@bdc.cn
招标监督工作人员:樊女士
联系方式:67508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