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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财务共享服务中心2025年度第六批次采办项目采办计划公告 采购计划公告
招标预告
天津-滨海新区
发布时间 2025-05-29
招标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中海油集团财务共享服务长三角分中心(上海本部)宣传服务项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1

财务共享服务长三角分中心(上海本部)宣传服务项目

1、采购范围:本采办项目主要用于分中心日常宣传用品的设计、制作印刷、安装等服务。   

2、主要技术指标: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2025年6月

1.供应商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满足与本项目实际需求内容直接相关,供应商成立满3年

2.业绩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投标人在2022年1月1日-应答截止时间之内至少有1个已完成的宣传服务类相关服务业绩(须单项合同金额在5万元(含)以上)。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近三年内(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

(3)投标人不得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4)投标人不得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5)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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