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2025年双拥户外宣传标识牌及双拥主题海报设计制作服务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拟采购深汕特别合作区2025年双拥户外宣传标识牌2块及双拥主题海报100张。
(二)项目范围及内容
设计制作2块户外宣传标识牌及100张海报,内容需含有双拥宣传主流用语。户外宣传标识牌放置在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街道创业广场及深汕西文体中心外围;海报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张贴在深汕特别合作区内重点位置。内容具体详见采购货物清单。
(二)采购货物清单
序号 |
名称 |
技术规格 |
数量 |
1 |
双拥标识牌 |
整体尺寸:240cm高×420cm宽×40cm侧面厚度; 工艺要求:钣金无缝立体焊接,内部加强筋。钣金面腻子打磨平整,整体分色喷氟碳漆,表面文字PVC、图案UV。 |
2 |
2 |
双拥主题海报 |
整体尺寸:70cm长×50cm宽; 印刷要求:单面; 材质要求:户外背胶。 |
100 |
注:上述技术规格参数仅作为说明,供应商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替代标准要相当于或优于上述技术规格参数。
(三)服务要求
1.设计要求:供应商根据双拥主题宣传要求,提供2份户外宣传标识牌及5份海报设计效果图,含材质、尺寸及工艺说明。
2.质量要求:供应商应当保证货物不存在质量瑕疵等问题,若出现质量等问题,供应商应在15天内更换完成;供应商需负责商品美工、设计及制作,定制的户外宣传标识牌及海报需按照本项目的技术规格及采购单位提供的文案进行设计与制作。
3.交货要求:供应商负责货物的运输及安装工作。签订合同后30天(日历日)内交货,供应商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将制作好的2块标识牌配送至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街道创业广场及文体中心外围采购单位指定位置,并完成安装工作;按要求将制作好的100张海报配送至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街道仁和楼2栋西侧307,并按采购单位要求完成张贴工作。
4.售后服务要求:对于非人为损坏等原因造成的自然脱漆问题,供应商提供一年内的补漆服务。
5.验收要求:货物经过双方检查验收无误后,签署验收报告。
6.付款要求:双方对项目验收完毕后,由供应商向采购单位提供足额、合法的税务发票及付款申请函等材料申请付款。
因本项目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单位在收到供应商提供的有效发票和书面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发出付款申请,即视为采购单位已履行完付款义务,因财政审批和拨付程序致使款项滞后到账不属采购单位方责任,采购单位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如因供应商未能按照采购单位要求提供付款申请资料而导致未如期付款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5.违约责任:供应商不能交货的,需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并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供应商逾期交货的,每预期交货1天,向采购单位支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作为违约金,预期30天以上的,应支付采购单位未能交货部分货款5%的违约金并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参与本项目报价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本次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内容及采购方式等以项目采购公告内容为准。
3.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产品设计效果图及报价单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采用包干制,本次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一切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成本、原材料费用、设备工具、实地勘察费用、设计及制作费、运输及安装费、交通费、各种税费、保险等各项应有的费用。
5.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8日(5个自然日,自公布次日起算)。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在此期限内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深汕特别合作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tzhshjsj@szss.gov.cn。
6.本询价公告所涉及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7.采购人或采购主管部门有权免费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信息,供应商提供报价属于自愿行为,供应商因报价行为产生的相关法律纠纷,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采购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详细地址: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仁和楼2号楼西侧3楼
项目联系人:林工
联系方式:13826467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