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区城运中心无人机管理中台项目+崇明区视觉中枢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7日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310151000250402199095-51229584
项目名称:崇明区城运中心无人机管理中台项目+崇明区视觉中枢项目
预算编号:5125-W00001654, 5125-W00001655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777500元(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2777500元)
最高限价(元):包1-1327500.00元,包2-14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区城运中心无人机管理中台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327500.00
简要规则描述:本次无人机管理中台主要建设目标是用于管理和协调各种无人机相关的任务、资源和工作流程。通过整合和统一管理无人机的操作、数据和流程,实现对无人机飞行业务的全面监控和控制,并提供各种功能和工具来支持相关部门的决策和操作。
包名称:崇明视觉中枢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45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基于现有视频汇聚平台能力,聚焦提升视频智能调阅能力、构建视频专题化智能场景等方面,系统性建设视觉中枢平台。
合同履约期限:包件1:本项目的建设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 包件2:本项目的建设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其他资格要求:
(1)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股东组成基本情况表。
时间:2025年06月04日至2025年06月11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7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投标。
开启时间:2025年06月17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 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四楼评标室(具体安排,详见当日四楼大屏幕提示)。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相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磋商文件,电话通知项目联系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无法在磋商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崇明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