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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2025年度狮子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
湖北-武汉市
发布时间 2025-06-04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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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我要监控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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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HJ2025QJ007
招标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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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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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鸿聚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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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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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00:00:00
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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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2:00:00
招标正文:

蕲春县2025年度狮子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J2025QJ007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26-2025-00718

3、项目名称:蕲春县2025年度狮子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24(万元)

6、最高限价:124(万元)

7、采购需求:项目区位于蕲春县北部狮子镇,涉及花园村、柳树坪村、望江村、松树林村、苏垸村、涂铺村、花凉亭村、吴檀塝村、何铺村、万章村、长林村11 个行政村。项目区总面积 7563.9221公顷(11.35万亩),整治区域总面积3312.8470公顷(4.97万亩),项目建设估算投资 53417.00 万元。本项目整治内容总体分为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治、农村环境整治及生态保护修复、农村产业发展共四大类整治。 本项目共分二个包段 进行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包段一名称:实施方案编制( 包一 最高限价:103万元) 包段二名称:测绘服务包 (包二最高限价:21万元)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60日内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及测绘工作,并移交全部成果。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详实的数据资料。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包一实施方案编制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6.2包二测绘测绘服务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项目班子管理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测绘或相关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 ②技术负责人:测绘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6月05日至2025年06月11日,每天00:00至12:00,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

3、方式:

(1)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录后,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 (2)供应商登录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选择项目包段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采购文件; (3)供应商办理汇聚 CA相关事宜可咨询:400-112-9919,13367130583,请提前获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操作手册,相关事宜可咨询客服QQ:800182906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06月12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点击已报名的项目-文件递交,将响应文件加密后进行网上递交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06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5%。2、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为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对应的3%—5%、1%—2%的规定执行。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 2、监督部门名称:蕲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漕河大道200号 投诉热线:0713-7225067 投诉邮箱:3324567347@qq.com 3、各投标供应商如有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服务电话咨询,联系电话400-112-9919,027-88660911。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蕲春县漕河镇四路128号

联系方式:18371333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省鸿聚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蕲春县赤东镇范铺九组201号

联系方式:131656528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邢女士

电   话:1316565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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