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清洁能源公司基于海上油气田的半固态储能系统集成技术研究-储能装置功能和安全性测试服务-20250604)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清洁能源公司基于海上油气田的半固态储能系统集成技术研究-储能装置功能和安全性测试服务-20250604 |
(详见技术要求附件) |
(2025年6月) |
1.营业执照要求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 证书),提供 CNAS 证书附件。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中检测标准(方法)须包括:GB/T 36276-2023 《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和GB/T 34131-2023 《电力储能用电池管理系统》;(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证书),提供 CMA 证书附表。依据的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须包括:GB/T 36276-2023《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和GB/T 34131-2023《电力储能用电池管理系统》。 3.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电化学储能电站或工商业储能一体机或电芯检测验收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及验收证明材料。具体包括:1)合同复印件;2)发票;3)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 |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06月04日)至(2025年06月12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联系人:方仁贵
电话: 022-25802266
邮箱:fangrg@cnoo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