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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定制家具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四川-成都市
发布时间 2025-06-05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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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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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2:00:00
招标正文:

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检察院拟对 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定制家具采购项目 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2.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检察院定制家具采购项目。

3.采购人: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检察院。

二、供应商邀请方式

书面邀请: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满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

(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投标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2025年6月10日17:00,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检察院302办公室赵老师处。

六、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待。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七、询价时间、地点:2025年6月16日上午10:00,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检察院313会议室

采 购 人: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检察院

通讯地址: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82555287

第二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1、本项目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检察院定制家具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为货物采购项目。

3、本项目采购预算49180元。

二、询价内容及要求

1、采购清单

序号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1

审讯桌

2

2

主审讯椅

2

3

被审讯椅

2

4

法警椅

2

5

讯问桌

1

6

主讯问椅

2

7

被讯问椅

1

8

法警椅

1

9

谈话桌

1

10

谈话椅

4

11

检查床

1

12

值班桌

1

13

值班椅

3

14

登记桌

1

15

登记椅

1

2、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1

审讯桌

规格:1800*1000*760(±2%)
1.实木颗粒板:符合GB/T 15102-2017《浸渍胶膜纸饰面纤维板和刨花板》、GB/T 35601-2017《绿色产品评价人造板和木质地板》、GB/T 39600-2021《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检测标准。要求静曲强度≥16.1MPa;弹性模量≥2989MPa;内结合强度≥0.43MPa;表面胶合强度≥1.68MPa;2h吸水厚度膨胀率≤3.8%;密度0.60g/cm3~0.67g/cm3;握螺钉力,板面≥1253N,板边≥952N;表面耐冷热循环无裂纹、鼓泡、变色、起皱等符合标准要求;表面耐划痕≥1.5N表面无大于90%的连续划痕符合标准要求;表面耐磨,磨耗值≤41mg/100r,表面情况,图案纹:磨100r后应保留50%以上花纹符合标准要求;表面耐干热达到4级以上;表面耐污染腐蚀图案纹:丙酮:5级,咖啡:5级,氢氧化钠:5级,双氧水:5级,鞋油:5级,柠檬酸:5级;表面耐水蒸气达到4级以上;品质属性,挥发性有机化合物(72h),苯未检出,甲苯未检出,二甲苯未检出,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甲醛释放量、符合标准要求。

2.人造皮革(韩皮):符合 GB/T 3922-2013《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汗渍色牢度》GB/T 19942-2019《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GB/T 35607-2017《绿色产品评价 家具》QB/T 1646-2007《聚氨酯合成革》检测标准。其中耐酸汗渍色牢度(GB/T 3922-2013)、耐碱汗渍色牢度(GB/T 3922-2013)、耐水色牢度(GB/T 5713-2013)、均要求:≥3~4级符合;要求表观密度≤0.48g/cm3;拉伸负荷经向≥110N/cm;断裂伸长率经向≥60%、纬向≥250%;产品有害物质皮革中五氯苯酚(PCP)要求未检出;游离甲醛要求未检出。

3.三合一扣件:符合GB/T 3325-2017 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HJ 2547-2016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家具、QB/T 3826-1999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 中性盐雾试验(NSS)法、QB/T 3827-1999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 乙酸盐雾试验(ASS)法。其中金属件外观性喷涂层:应无漏喷,锈蚀和脱色、掉色现象、光滑均匀,色泽一致,应无流挂、疙瘩、皱皮、飞漆等缺陷;表面涂层的可迁移元素锑(Sb)、砷(As)、钡(Ba)、镉(Cd)、铬(Cr)、铅(Pb)、汞(Hg)、硒(Se)等全部要求未检出;金属涂层耐腐蚀中性盐雾试验(NSS)≥10级、乙酸盐雾试验(ASS)≥10级。

4.升降器:桌面配置显示屏升降器1个。
参考图片:

2

主审讯椅

规格:700*680*1000(±2%)
1.实木框架:含水率≤11.5%;指接抗弯强度 气干密度>0.47g/cm3要求平均值≥37MPa、最小值≥30MPa;侧拼抗剪强度 气干密度>0.47g/cm3、最小的木破率≤70%,要求平均值≥11MPa、最小值≥8MPa;胶层浸渍剥离 指接胶层浸渍剥离试件横断面上任一胶层的剥离长度之和不得超过该胶层长度的1/3,且横断面胶层总剥离长度不得超过该横断面胶层总长度的10%,侧拼胶层浸渍剥离试件两端面上任一胶层的剥离长度之和不得超过该胶层长度的1/3,且两端面胶层总剥离长度不得超过该两端面胶层总长度的10%,均要求合格;甲醛释放量要求未检出。

2.人造皮革(韩皮):符合 GB/T 3922-2013《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汗渍色牢度》GB/T 19942-2019《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GB/T 35607-2017《绿色产品评价 家具》QB/T 1646-2007《聚氨酯合成革》检测标准。其中耐酸汗渍色牢度(GB/T 3922-2013)、耐碱汗渍色牢度(GB/T 3922-2013)、耐水色牢度(GB/T 5713-2013)、均要求:≥3~4级符合;要求表观密度≤0.48g/cm3;拉伸负荷经向≥110N/cm;断裂伸长率经向≥60%、纬向≥250%;产品有害物质皮革中五氯苯酚(PCP)要求未检出;游离甲醛要求未检出。

3.海绵:采用优质阻燃海绵,符合GB/T 10802-2023《通用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GB 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其中①回弹率≥55%;②75%压缩永久变形≤3%(75%,22h,70℃);③断裂伸长率大于等于180%;④干热老化后拉伸强度≥165kPa;⑤干热老化后拉伸强度变化率≤+30(16h,140℃,干热老化);⑥湿热老化后拉伸强度≥120kPa;⑦湿热老化后拉伸强度变化率≤-8(3h,105℃,湿热老化);⑧灰分≤0.2%;⑨甲醛未检出;⑩阻燃性能等级达到B1级。

参考图片:

3

被审讯椅

规格:630*630*950
1.实木框架:含水率≤11.5%;指接抗弯强度 气干密度>0.47g/cm3要求平均值≥37MPa、最小值≥30MPa;侧拼抗剪强度 气干密度>0.47g/cm3、最小的木破率≤70%,要求平均值≥11MPa、最小值≥8MPa;胶层浸渍剥离 指接胶层浸渍剥离试件横断面上任一胶层的剥离长度之和不得超过该胶层长度的1/3,且横断面胶层总剥离长度不得超过该横断面胶层总长度的10%,侧拼胶层浸渍剥离试件两端面上任一胶层的剥离长度之和不得超过该胶层长度的1/3,且两端面胶层总剥离长度不得超过该两端面胶层总长度的10%,均要求合格;甲醛释放量要求未检出。

2.人造皮革(韩皮):符合 GB/T 3922-2013《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汗渍色牢度》GB/T 19942-2019《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GB/T 35607-2017《绿色产品评价 家具》QB/T 1646-2007《聚氨酯合成革》检测标准。其中耐酸汗渍色牢度(GB/T 3922-2013)、耐碱汗渍色牢度(GB/T 3922-2013)、耐水色牢度(GB/T 5713-2013)、均要求:≥3~4级符合;要求表观密度≤0.48g/cm3;拉伸负荷经向≥110N/cm;断裂伸长率经向≥60%、纬向≥250%;产品有害物质皮革中五氯苯酚(PCP)要求未检出;游离甲醛要求未检出。

3.海绵:采用优质阻燃海绵,符合GB/T 10802-2023《通用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GB 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其中①回弹率≥55%;②75%压缩永久变形≤3%(75%,22h,70℃);③断裂伸长率大于等于180%;④干热老化后拉伸强度≥165kPa;⑤干热老化后拉伸强度变化率≤+30(16h,140℃,干热老化);⑥湿热老化后拉伸强度≥120kPa;⑦湿热老化后拉伸强度变化率≤-8(3h,105℃,湿热老化);⑧灰分≤0.2%;⑨甲醛未检出;⑩阻燃性能等级达到B1级。

4.锁具:采用遥控锁具,其中外观质量涂层件外露表面应色泽均匀,不应有起泡、脱落等明显瑕疵;塑料邻苯二甲酸酯DBP、BBP、DEHP、DNOP、DINP、 DIDP全部要求未检出。

5.安装要求:要求椅子与地面固定连接。
参考图片:

4

法警椅

规格:450*450*960
1.实木框架:含水率≤11.5%;指接抗弯强度 气干密度>0.47g/cm3要求平均值≥37MPa、最小值≥30MPa;侧拼抗剪强度 气干密度>0.47g/cm3、最小的木破率≤70%,要求平均值≥11MPa、最小值≥8MPa;胶层浸渍剥离 指接胶层浸渍剥离试件横断面上任一胶层的剥离长度之和不得超过该胶层长度的1/3,且横断面胶层总剥离长度不得超过该横断面胶层总长度的10%,侧拼胶层浸渍剥离试件两端面上任一胶层的剥离长度之和不得超过该胶层长度的1/3,且两端面胶层总剥离长度不得超过该两端面胶层总长度的10%,均要求合格;甲醛释放量要求未检出。

2.人造皮革(韩皮):符合 GB/T 3922-2013《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汗渍色牢度》GB/T 19942-2019《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GB/T 35607-2017《绿色产品评价 家具》QB/T 1646-2007《聚氨酯合成革》检测标准。其中耐酸汗渍色牢度(GB/T 3922-2013)、耐碱汗渍色牢度(GB/T 3922-2013)、耐水色牢度(GB/T 5713-2013)、均要求:≥3~4级符合;要求表观密度≤0.48g/cm3;拉伸负荷经向≥110N/cm;断裂伸长率经向≥60%、纬向≥250%;产品有害物质皮革中五氯苯酚(PCP)要求未检出;游离甲醛要求未检出。

3.海绵:采用优质阻燃海绵,符合GB/T 10802-2023《通用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GB 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其中①回弹率≥55%;②75%压缩永久变形≤3%(75%,22h,70℃);③断裂伸长率大于等于180%;④干热老化后拉伸强度≥165kPa;⑤干热老化后拉伸强度变化率≤+30(16h,140℃,干热老化);⑥湿热老化后拉伸强度≥120kPa;⑦湿热老化后拉伸强度变化率≤-8(3h,105℃,湿热老化);⑧灰分≤0.2%;⑨甲醛未检出;⑩阻燃性能等级达到B1级。
参考图片:


5

讯问桌

规格:1800*1000*760
1.实木颗粒板:符合GB/T 15102-2017《浸渍胶膜纸饰面纤维板和刨花板》、GB/T 35601-2017《绿色产品评价人造板和木质地板》、GB/T 39600-2021《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检测标准。要求静曲强度≥16.1MPa;弹性模量≥2989MPa;内结合强度≥0.43MPa;表面胶合强度≥1.68MPa;2h吸水厚度膨胀率≤3.8%;密度0.60g/cm3~0.67g/cm3;握螺钉力,板面≥1253N,板边≥952N;表面耐冷热循环无裂纹、鼓泡、变色、起皱等符合标准要求;表面耐划痕≥1.5N表面无大于90%的连续划痕符合标准要求;表面耐磨,磨耗值≤41mg/100r,表面情况,图案纹:磨100r后应保留50%以上花纹符合标准要求;表面耐干热达到4级以上;表面耐污染腐蚀图案纹:丙酮:5级,咖啡:5级,氢氧化钠:5级,双氧水:5级,鞋油:5级,柠檬酸:5级;表面耐水蒸气达到4级以上;品质属性,挥发性有机化合物(72h),苯未检出,甲苯未检出,二甲苯未检出,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甲醛释放量、符合标准要求。

2.人造皮革(韩皮):符合 GB/T 3922-2013《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汗渍色牢度》GB/T 19942-2019《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GB/T 35607-2017《绿色产品评价 家具》QB/T 1646-2007《聚氨酯合成革》检测标准。其中耐酸汗渍色牢度(GB/T 3922-2013)、耐碱汗渍色牢度(GB/T 3922-2013)、耐水色牢度(GB/T 5713-2013)、均要求:≥3~4级符合;要求表观密度≤0.48g/cm3;拉伸负荷经向≥110N/cm;断裂伸长率经向≥60%、纬向≥250%;产品有害物质皮革中五氯苯酚(PCP)要求未检出;游离甲醛要求未检出。

3.三合一扣件:符合GB/T 3325-2017 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HJ 2547-2016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家具、QB/T 3826-1999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 中性盐雾试验(NSS)法、QB/T 3827-1999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 乙酸盐雾试验(ASS)法。其中金属件外观性喷涂层:应无漏喷,锈蚀和脱色、掉色现象、光滑均匀,色泽一致,应无流挂、疙瘩、皱皮、飞漆等缺陷;表面涂层的可迁移元素锑(Sb)、砷(As)、钡(Ba)、镉(Cd)、铬(Cr)、铅(Pb)、汞(Hg)、硒(Se)等全部要求未检出;金属涂层耐腐蚀中性盐雾试验(NSS)≥10级、乙酸盐雾试验(ASS)≥10级。

4.升降器:桌面配置显示屏升降器1个。
参考图片:

6

主讯问椅

规格:700*680*1000
1.实木框架:含水率≤11.5%;指接抗弯强度 气干密度>0.47g/cm3要求平均值≥37MPa、最小值≥30MPa;侧拼抗剪强度 气干密度>0.47g/cm3、最小的木破率≤70%,要求平均值≥11MPa、最小值≥8MPa;胶层浸渍剥离 指接胶层浸渍剥离试件横断面上任一胶层的剥离长度之和不得超过该胶层长度的1/3,且横断面胶层总剥离长度不得超过该横断面胶层总长度的10%,侧拼胶层浸渍剥离试件两端面上任一胶层的剥离长度之和不得超过该胶层长度的1/3,且两端面胶层总剥离长度不得超过该两端面胶层总长度的10%,均要求合格;甲醛释放量要求未检出。

2.人造皮革(韩皮):符合 GB/T 3922-2013《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汗渍色牢度》GB/T 19942-2019《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GB/T 35607-2017《绿色产品评价 家具》QB/T 1646-2007《聚氨酯合成革》检测标准。其中耐酸汗渍色牢度(GB/T 3922-2013)、耐碱汗渍色牢度(GB/T 3922-2013)、耐水色牢度(GB/T 5713-2013)、均要求:≥3~4级符合;要求表观密度≤0.48g/cm3;拉伸负荷经向≥110N/cm;断裂伸长率经向≥60%、纬向≥250%;产品有害物质皮革中五氯苯酚(PCP)要求未检出;游离甲醛要求未检出。

3.海绵:采用优质阻燃海绵,符合GB/T 10802-2023《通用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GB 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其中①回弹率≥55%;②75%压缩永久变形≤3%(75%,22h,70℃);③断裂伸长率大于等于180%;④干热老化后拉伸强度≥165kPa;⑤干热老化后拉伸强度变化率≤+30(16h,140℃,干热老化);⑥湿热老化后拉伸强度≥120kPa;⑦湿热老化后拉伸强度变化率≤-8(3h,105℃,湿热老化);⑧灰分≤0.2%;⑨甲醛未检出;⑩阻燃性能等级达到B1级。
参考图片:

7

被讯问椅

规格:700*680*1000
1.实木框架:含水率≤11.5%;指接抗弯强度 气干密度>0.47g/cm3要求平均值≥37MPa、最小值≥30MPa;侧拼抗剪强度 气干密度>0.47g/cm3、最小的木破率≤70%,要求平均值≥11MPa、最小值≥8MPa;胶层浸渍剥离 指接胶层浸渍剥离试件横断面上任一胶层的剥离长度之和不得超过该胶层长度的1/3,且横断面胶层总剥离长度不得超过该横断面胶层总长度的10%,侧拼胶层浸渍剥离试件两端面上任一胶层的剥离长度之和不得超过该胶层长度的1/3,且两端面胶层总剥离长度不得超过该两端面胶层总长度的10%,均要求合格;甲醛释放量要求未检出。

2.人造皮革(韩皮):符合 GB/T 3922-2013《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汗渍色牢度》GB/T 19942-2019《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GB/T 35607-2017《绿色产品评价 家具》QB/T 1646-2007《聚氨酯合成革》检测标准。其中耐酸汗渍色牢度(GB/T 3922-2013)、耐碱汗渍色牢度(GB/T 3922-2013)、耐水色牢度(GB/T 5713-2013)、均要求:≥3~4级符合;要求表观密度≤0.48g/cm3;拉伸负荷经向≥110N/cm;断裂伸长率经向≥60%、纬向≥250%;产品有害物质皮革中五氯苯酚(PCP)要求未检出;游离甲醛要求未检出。

3.海绵:采用优质阻燃海绵,符合GB/T 10802-2023《通用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GB 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其中①回弹率≥55%;②75%压缩永久变形≤3%(75%,22h,70℃);③断裂伸长率大于等于180%;④干热老化后拉伸强度≥165kPa;⑤干热老化后拉伸强度变化率≤+30(16h,140℃,干热老化);⑥湿热老化后拉伸强度≥120kPa;⑦湿热老化后拉伸强度变化率≤-8(3h,105℃,湿热老化);⑧灰分≤0.2%;⑨甲醛未检出;⑩阻燃性能等级达到B1级。
参考图片:


8

法警椅

规格:450*450*960
1.实木框架:含水率≤11.5%;指接抗弯强度 气干密度>0.47g/cm3要求平均值≥37MPa、最小值≥30MPa;侧拼抗剪强度 气干密度>0.47g/cm3、最小的木破率≤70%,要求平均值≥11MPa、最小值≥8MPa;胶层浸渍剥离 指接胶层浸渍剥离试件横断面上任一胶层的剥离长度之和不得超过该胶层长度的1/3,且横断面胶层总剥离长度不得超过该横断面胶层总长度的10%,侧拼胶层浸渍剥离试件两端面上任一胶层的剥离长度之和不得超过该胶层长度的1/3,且两端面胶层总剥离长度不得超过该两端面胶层总长度的10%,均要求合格;甲醛释放量要求未检出。

2.人造皮革(韩皮):符合 GB/T 3922-2013《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汗渍色牢度》GB/T 19942-2019《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GB/T 35607-2017《绿色产品评价 家具》QB/T 1646-2007《聚氨酯合成革》检测标准。其中耐酸汗渍色牢度(GB/T 3922-2013)、耐碱汗渍色牢度(GB/T 3922-2013)、耐水色牢度(GB/T 5713-2013)、均要求:≥3~4级符合;要求表观密度≤0.48g/cm3;拉伸负荷经向≥110N/cm;断裂伸长率经向≥60%、纬向≥250%;产品有害物质皮革中五氯苯酚(PCP)要求未检出;游离甲醛要求未检出。

3.海绵:采用优质阻燃海绵,符合GB/T 10802-2023《通用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GB 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其中①回弹率≥55%;②75%压缩永久变形≤3%(75%,22h,70℃);③断裂伸长率大于等于180%;④干热老化后拉伸强度≥165kPa;⑤干热老化后拉伸强度变化率≤+30(16h,140℃,干热老化);⑥湿热老化后拉伸强度≥120kPa;⑦湿热老化后拉伸强度变化率≤-8(3h,105℃,湿热老化);⑧灰分≤0.2%;⑨甲醛未检出;⑩阻燃性能等级达到B1级。

参考图片:

9

谈话桌

规格:1200*1200*760
1.实木颗粒板:符合GB/T 15102-2017《浸渍胶膜纸饰面纤维板和刨花板》、GB/T 35601-2017《绿色产品评价人造板和木质地板》、GB/T 39600-2021《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检测标准。要求静曲强度≥16.1MPa;弹性模量≥2989MPa;内结合强度≥0.43MPa;表面胶合强度≥1.68MPa;2h吸水厚度膨胀率≤3.8%;密度0.60g/cm3~0.67g/cm3;握螺钉力,板面≥1253N,板边≥952N;表面耐冷热循环无裂纹、鼓泡、变色、起皱等符合标准要求;表面耐划痕≥1.5N表面无大于90%的连续划痕符合标准要求;表面耐磨,磨耗值≤41mg/100r,表面情况,图案纹:磨100r后应保留50%以上花纹符合标准要求;表面耐干热达到4级以上;表面耐污染腐蚀图案纹:丙酮:5级,咖啡:5级,氢氧化钠:5级,双氧水:5级,鞋油:5级,柠檬酸:5级;表面耐水蒸气达到4级以上;品质属性,挥发性有机化合物(72h),苯未检出,甲苯未检出,二甲苯未检出,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甲醛释放量、符合标准要求。

2.人造皮革(韩皮):符合 GB/T 3922-2013《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汗渍色牢度》GB/T 19942-2019《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GB/T 35607-2017《绿色产品评价 家具》QB/T 1646-2007《聚氨酯合成革》检测标准。其中耐酸汗渍色牢度(GB/T 3922-2013)、耐碱汗渍色牢度(GB/T 3922-2013)、耐水色牢度(GB/T 5713-2013)、均要求:≥3~4级符合;要求表观密度≤0.48g/cm3;拉伸负荷经向≥110N/cm;断裂伸长率经向≥60%、纬向≥250%;产品有害物质皮革中五氯苯酚(PCP)要求未检出;游离甲醛要求未检出。

3.三合一扣件:符合GB/T 3325-2017 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HJ 2547-2016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家具、QB/T 3826-1999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 中性盐雾试验(NSS)法、QB/T 3827-1999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 乙酸盐雾试验(ASS)法。其中金属件外观性喷涂层:应无漏喷,锈蚀和脱色、掉色现象、光滑均匀,色泽一致,应无流挂、疙瘩、皱皮、飞漆等缺陷;表面涂层的可迁移元素锑(Sb)、砷(As)、钡(Ba)、镉(Cd)、铬(Cr)、铅(Pb)、汞(Hg)、硒(Se)等全部要求未检出;金属涂层耐腐蚀中性盐雾试验(NSS)≥10级、乙酸盐雾试验(ASS)≥10级。
参考图片:

10

谈话椅

规格:450*450*960
1.实木框架:含水率≤11.5%;指接抗弯强度 气干密度>0.47g/cm3要求平均值≥37MPa、最小值≥30MPa;侧拼抗剪强度 气干密度>0.47g/cm3、最小的木破率≤70%,要求平均值≥11MPa、最小值≥8MPa;胶层浸渍剥离 指接胶层浸渍剥离试件横断面上任一胶层的剥离长度之和不得超过该胶层长度的1/3,且横断面胶层总剥离长度不得超过该横断面胶层总长度的10%,侧拼胶层浸渍剥离试件两端面上任一胶层的剥离长度之和不得超过该胶层长度的1/3,且两端面胶层总剥离长度不得超过该两端面胶层总长度的10%,均要求合格;甲醛释放量要求未检出。

2.人造皮革(韩皮):符合 GB/T 3922-2013《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汗渍色牢度》GB/T 19942-2019《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GB/T 35607-2017《绿色产品评价 家具》QB/T 1646-2007《聚氨酯合成革》检测标准。其中耐酸汗渍色牢度(GB/T 3922-2013)、耐碱汗渍色牢度(GB/T 3922-2013)、耐水色牢度(GB/T 5713-2013)、均要求:≥3~4级符合;要求表观密度≤0.48g/cm3;拉伸负荷经向≥110N/cm;断裂伸长率经向≥60%、纬向≥250%;产品有害物质皮革中五氯苯酚(PCP)要求未检出;游离甲醛要求未检出。

3.海绵:采用优质阻燃海绵,符合GB/T 10802-2023《通用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GB 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其中①回弹率≥55%;②75%压缩永久变形≤3%(75%,22h,70℃);③断裂伸长率大于等于180%;④干热老化后拉伸强度≥165kPa;⑤干热老化后拉伸强度变化率≤+30(16h,140℃,干热老化);⑥湿热老化后拉伸强度≥120kPa;⑦湿热老化后拉伸强度变化率≤-8(3h,105℃,湿热老化);⑧灰分≤0.2%;⑨甲醛未检出;⑩阻燃性能等级达到B1级。
参考图片:

11

检查床

规格:2000*700*650
1.实木框架:含水率≤11.5%;指接抗弯强度 气干密度>0.47g/cm3要求平均值≥37MPa、最小值≥30MPa;侧拼抗剪强度 气干密度>0.47g/cm3、最小的木破率≤70%,要求平均值≥11MPa、最小值≥8MPa;胶层浸渍剥离 指接胶层浸渍剥离试件横断面上任一胶层的剥离长度之和不得超过该胶层长度的1/3,且横断面胶层总剥离长度不得超过该横断面胶层总长度的10%,侧拼胶层浸渍剥离试件两端面上任一胶层的剥离长度之和不得超过该胶层长度的1/3,且两端面胶层总剥离长度不得超过该两端面胶层总长度的10%,均要求合格;甲醛释放量要求未检出。

2.人造皮革(韩皮):符合 GB/T 3922-2013《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汗渍色牢度》GB/T 19942-2019《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GB/T 35607-2017《绿色产品评价 家具》QB/T 1646-2007《聚氨酯合成革》检测标准。其中耐酸汗渍色牢度(GB/T 3922-2013)、耐碱汗渍色牢度(GB/T 3922-2013)、耐水色牢度(GB/T 5713-2013)、均要求:≥3~4级符合;要求表观密度≤0.48g/cm3;拉伸负荷经向≥110N/cm;断裂伸长率经向≥60%、纬向≥250%;产品有害物质皮革中五氯苯酚(PCP)要求未检出;游离甲醛要求未检出。

3.海绵:采用优质阻燃海绵,符合GB/T 10802-2023《通用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GB 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其中①回弹率≥55%;②75%压缩永久变形≤3%(75%,22h,70℃);③断裂伸长率大于等于180%;④干热老化后拉伸强度≥165kPa;⑤干热老化后拉伸强度变化率≤+30(16h,140℃,干热老化);⑥湿热老化后拉伸强度≥120kPa;⑦湿热老化后拉伸强度变化率≤-8(3h,105℃,湿热老化);⑧灰分≤0.2%;⑨甲醛未检出;⑩阻燃性能等级达到B1级。
参考图片:

12

值班桌

规格:2400*800*760
1.实木颗粒板:符合GB/T 15102-2017《浸渍胶膜纸饰面纤维板和刨花板》、GB/T 35601-2017《绿色产品评价人造板和木质地板》、GB/T 39600-2021《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检测标准。要求静曲强度≥16.1MPa;弹性模量≥2989MPa;内结合强度≥0.43MPa;表面胶合强度≥1.68MPa;2h吸水厚度膨胀率≤3.8%;密度0.60g/cm3~0.67g/cm3;握螺钉力,板面≥1253N,板边≥952N;表面耐冷热循环无裂纹、鼓泡、变色、起皱等符合标准要求;表面耐划痕≥1.5N表面无大于90%的连续划痕符合标准要求;表面耐磨,磨耗值≤41mg/100r,表面情况,图案纹:磨100r后应保留50%以上花纹符合标准要求;表面耐干热达到4级以上;表面耐污染腐蚀图案纹:丙酮:5级,咖啡:5级,氢氧化钠:5级,双氧水:5级,鞋油:5级,柠檬酸:5级;表面耐水蒸气达到4级以上;品质属性,挥发性有机化合物(72h),苯未检出,甲苯未检出,二甲苯未检出,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甲醛释放量、符合标准要求。

2.人造皮革(韩皮):符合 GB/T 3922-2013《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汗渍色牢度》GB/T 19942-2019《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GB/T 35607-2017《绿色产品评价 家具》QB/T 1646-2007《聚氨酯合成革》检测标准。其中耐酸汗渍色牢度(GB/T 3922-2013)、耐碱汗渍色牢度(GB/T 3922-2013)、耐水色牢度(GB/T 5713-2013)、均要求:≥3~4级符合;要求表观密度≤0.48g/cm3;拉伸负荷经向≥110N/cm;断裂伸长率经向≥60%、纬向≥250%;产品有害物质皮革中五氯苯酚(PCP)要求未检出;游离甲醛要求未检出。

3.三合一扣件:符合GB/T 3325-2017 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HJ 2547-2016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家具、QB/T 3826-1999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 中性盐雾试验(NSS)法、QB/T 3827-1999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 乙酸盐雾试验(ASS)法。其中金属件外观性喷涂层:应无漏喷,锈蚀和脱色、掉色现象、光滑均匀,色泽一致,应无流挂、疙瘩、皱皮、飞漆等缺陷;表面涂层的可迁移元素锑(Sb)、砷(As)、钡(Ba)、镉(Cd)、铬(Cr)、铅(Pb)、汞(Hg)、硒(Se)等全部要求未检出;金属涂层耐腐蚀中性盐雾试验(NSS)≥10级、乙酸盐雾试验(ASS)≥10级。
参考图片:

13

值班椅

规格:700*600*1000
1.实木框架:含水率≤11.5%;指接抗弯强度 气干密度>0.47g/cm3要求平均值≥37MPa、最小值≥30MPa;侧拼抗剪强度 气干密度>0.47g/cm3、最小的木破率≤70%,要求平均值≥11MPa、最小值≥8MPa;胶层浸渍剥离 指接胶层浸渍剥离试件横断面上任一胶层的剥离长度之和不得超过该胶层长度的1/3,且横断面胶层总剥离长度不得超过该横断面胶层总长度的10%,侧拼胶层浸渍剥离试件两端面上任一胶层的剥离长度之和不得超过该胶层长度的1/3,且两端面胶层总剥离长度不得超过该两端面胶层总长度的10%,均要求合格;甲醛释放量要求未检出。

2.人造皮革(韩皮):符合 GB/T 3922-2013《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汗渍色牢度》GB/T 19942-2019《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GB/T 35607-2017《绿色产品评价 家具》QB/T 1646-2007《聚氨酯合成革》检测标准。其中耐酸汗渍色牢度(GB/T 3922-2013)、耐碱汗渍色牢度(GB/T 3922-2013)、耐水色牢度(GB/T 5713-2013)、均要求:≥3~4级符合;要求表观密度≤0.48g/cm3;拉伸负荷经向≥110N/cm;断裂伸长率经向≥60%、纬向≥250%;产品有害物质皮革中五氯苯酚(PCP)要求未检出;游离甲醛要求未检出。

3.海绵:采用优质阻燃海绵,符合GB/T 10802-2023《通用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GB 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其中①回弹率≥55%;②75%压缩永久变形≤3%(75%,22h,70℃);③断裂伸长率大于等于180%;④干热老化后拉伸强度≥165kPa;⑤干热老化后拉伸强度变化率≤+30(16h,140℃,干热老化);⑥湿热老化后拉伸强度≥120kPa;⑦湿热老化后拉伸强度变化率≤-8(3h,105℃,湿热老化);⑧灰分≤0.2%;⑨甲醛未检出;⑩阻燃性能等级达到B1级。

参考图片:

14

登记桌

规格:800*450*760
1.实木颗粒板:符合GB/T 15102-2017《浸渍胶膜纸饰面纤维板和刨花板》、GB/T 35601-2017《绿色产品评价人造板和木质地板》、GB/T 39600-2021《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检测标准。要求静曲强度≥16.1MPa;弹性模量≥2989MPa;内结合强度≥0.43MPa;表面胶合强度≥1.68MPa;2h吸水厚度膨胀率≤3.8%;密度0.60g/cm3~0.67g/cm3;握螺钉力,板面≥1253N,板边≥952N;表面耐冷热循环无裂纹、鼓泡、变色、起皱等符合标准要求;表面耐划痕≥1.5N表面无大于90%的连续划痕符合标准要求;表面耐磨,磨耗值≤41mg/100r,表面情况,图案纹:磨100r后应保留50%以上花纹符合标准要求;表面耐干热达到4级以上;表面耐污染腐蚀图案纹:丙酮:5级,咖啡:5级,氢氧化钠:5级,双氧水:5级,鞋油:5级,柠檬酸:5级;表面耐水蒸气达到4级以上;品质属性,挥发性有机化合物(72h),苯未检出,甲苯未检出,二甲苯未检出,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甲醛释放量、符合标准要求。

2.人造皮革(韩皮):符合 GB/T 3922-2013《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汗渍色牢度》GB/T 19942-2019《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GB/T 35607-2017《绿色产品评价 家具》QB/T 1646-2007《聚氨酯合成革》检测标准。其中耐酸汗渍色牢度(GB/T 3922-2013)、耐碱汗渍色牢度(GB/T 3922-2013)、耐水色牢度(GB/T 5713-2013)、均要求:≥3~4级符合;要求表观密度≤0.48g/cm3;拉伸负荷经向≥110N/cm;断裂伸长率经向≥60%、纬向≥250%;产品有害物质皮革中五氯苯酚(PCP)要求未检出;游离甲醛要求未检出。

3.三合一扣件:符合GB/T 3325-2017 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HJ 2547-2016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家具、QB/T 3826-1999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 中性盐雾试验(NSS)法、QB/T 3827-1999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 乙酸盐雾试验(ASS)法。其中金属件外观性喷涂层:应无漏喷,锈蚀和脱色、掉色现象、光滑均匀,色泽一致,应无流挂、疙瘩、皱皮、飞漆等缺陷;表面涂层的可迁移元素锑(Sb)、砷(As)、钡(Ba)、镉(Cd)、铬(Cr)、铅(Pb)、汞(Hg)、硒(Se)等全部要求未检出;金属涂层耐腐蚀中性盐雾试验(NSS)≥10级、乙酸盐雾试验(ASS)≥10级。

参考图片:

15

登记椅

规格:700*600*1000
1.实木框架:含水率≤11.5%;指接抗弯强度 气干密度>0.47g/cm3要求平均值≥37MPa、最小值≥30MPa;侧拼抗剪强度 气干密度>0.47g/cm3、最小的木破率≤70%,要求平均值≥11MPa、最小值≥8MPa;胶层浸渍剥离 指接胶层浸渍剥离试件横断面上任一胶层的剥离长度之和不得超过该胶层长度的1/3,且横断面胶层总剥离长度不得超过该横断面胶层总长度的10%,侧拼胶层浸渍剥离试件两端面上任一胶层的剥离长度之和不得超过该胶层长度的1/3,且两端面胶层总剥离长度不得超过该两端面胶层总长度的10%,均要求合格;甲醛释放量要求未检出。

2.人造皮革(韩皮):符合 GB/T 3922-2013《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汗渍色牢度》GB/T 19942-2019《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GB/T 35607-2017《绿色产品评价 家具》QB/T 1646-2007《聚氨酯合成革》检测标准。其中耐酸汗渍色牢度(GB/T 3922-2013)、耐碱汗渍色牢度(GB/T 3922-2013)、耐水色牢度(GB/T 5713-2013)、均要求:≥3~4级符合;要求表观密度≤0.48g/cm3;拉伸负荷经向≥110N/cm;断裂伸长率经向≥60%、纬向≥250%;产品有害物质皮革中五氯苯酚(PCP)要求未检出;游离甲醛要求未检出。

3.海绵:采用优质阻燃海绵,符合GB/T 10802-2023《通用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GB 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其中①回弹率≥55%;②75%压缩永久变形≤3%(75%,22h,70℃);③断裂伸长率大于等于180%;④干热老化后拉伸强度≥165kPa;⑤干热老化后拉伸强度变化率≤+30(16h,140℃,干热老化);⑥湿热老化后拉伸强度≥120kPa;⑦湿热老化后拉伸强度变化率≤-8(3h,105℃,湿热老化);⑧灰分≤0.2%;⑨甲醛未检出;⑩阻燃性能等级达到B1级。
参考图片:

★三、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由于该家具为定制家具,项目中标后,供应商在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提供家具定制方案,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承揽定制合同。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出具的合法有效等额的税务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给供应商。供应商交货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金额的100%。

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时间:2025年7月30日前完成。

4、包装方式及运输:

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5、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1)本项目所有产品的质保期均为1年,质保期自采购人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若国家有明确规定的质保期高于此质保期的,执行国家现行规定)

(2)供应商应有售后服务体系,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质保期内因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场完成维修或更换。

(3)质保期内所更换零部件由供应商提供,费用包含在报价中,供应商售后服务人员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在质保期,同一个产品无法正常使用的故障连续出现三次,视为供应商交付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供应商应在第三次故障后15日内无条件更换相同品牌的产品,否则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要求供应商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要求供应商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供应商应为售后团队人员安排培训,保障售后服务质量。

6、报价要求:

(1)总价报价超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是最终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的总价。包括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人员劳务、差旅、通讯、风险、税金、利润等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采购人无须另向供应商支付约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投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验收标准及方法:

1)履约验收主体:采购人。

2)履约验收方式: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验收。

3)履约验收内容:本项目验收由采购人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按采购文件所列的各项要求、竞标人响应文件内容及承诺,签订的合同及验收所必须具备的其他材料进行验收。

注:1、以上带★号条款为实质性要求。

2、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等如有最新的标准以最新标准为准。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

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如果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已经去掉备注而无其他解释性说明,则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备注中的要求)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四、本章格式如为多页的,无须逐页盖章。


封面

正本/副本

包号(如涉及)

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盖章)

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一、承诺函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询价通知书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实质性要求)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询价通知书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询价通知书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询价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实质性要求)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实质性要求)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实质性要求)五、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六、如本项目询价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

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在 (投标人名称)处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者加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名章:

注: 1、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此身份证明书盖章位置未做强制性要求。


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本授权声明: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项目编号: )询价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询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

授权代表签字: 。

供应商名称: (单位盖章)。

日 期: 。

注: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此授权书盖章位置未做强制性要求。


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注:1.以上证明材料应满足此条要求①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应按规定通过年检;②在有效期内;③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供应商若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均具备此条同等效力;

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供该类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须提供承诺。


五、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

证明材料


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七、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八、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九、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投标前三年内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及承诺

我单位在参加本项目“ ”(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 )(包号: / ) 投标活动中,已认真阅读并认知了关于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方面的规定要求,在此我单位声明并承诺如下:

1、在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单位注册不满三年的,按实计算),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情况为: (填写“具有”或“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我单位的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为: ,身份证号: 。

2、如若我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规定期限内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我单位承担如下:

1)中标(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成交)无效;

2)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处理;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应当承担的处理;

4)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承担的相关处罚;

3、如若我单位伪造、变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其他未尽事项按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日 期: 。


十、报价函

1.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询价通知书(项目编号: / ),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询价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各项要求(包括文件中“注“和实质性要求”的内容)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总报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实质性要求)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用于询价报价。

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询价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本次询价,我方报价有效期为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起算之日起30天。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本报价函用于供应商在询价现场进行报价,不得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报价。

注: 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培训、税金和保险等费用以及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进口货物请列明含关税、进口环节税的报价和不含关税、进口环节税的报价。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评审方法

询价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参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部长令第74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川财采[2015]36号)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

1.询价程序

1.1供应商签到并递交响应文件。

1.2资格审查。

1.3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当场宣布资格审查结果,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1.4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书面审查。

1.5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1.6供应商报价结束后,询价小组拟出具评审报告前,采购人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

1.7询价小组编写评审报告。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由询价小组组织供应商抽签确定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

1.8采购人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

2.1熟悉和理解询价通知书和停止评审。

2.1.1 询价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询价通知书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询价通知书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询价办法和评审标准、采购政策要求以及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 本询价通知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询价通知书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询价通知书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询价通知书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询价通知书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6)询价通知书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 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询价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询价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资格审查。

2.2.1本项目需要询价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2.2.2询价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应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询价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询价资格。

2.2.3询价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当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并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确定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询价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3一次性报价。

2.3.1询价小组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3.2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4复核。

供应商报价结束后,询价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被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2.5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成交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询价小组复核结束后,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


第五章 采购合同(草案)

本合同条款及格式为招标范本,仅供参考。最终版本以发包人律师事务所审核后的最终文本及法律意见书为准。

采购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

履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20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XXX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 ,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二、服务要求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四、履约保证金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XXX。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八、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逾期向乙方支付货物费用,每逾期一天,按应支付金额的X‰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直至实际支付之日

2.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

......

九、不可抗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XX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3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1份,乙方持有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地 址: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地 址: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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