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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芜湖银湖北路家具采购及安装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中标公告
安徽-芜湖市
发布时间 2025-06-09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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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LZC-31619139
招标正文:

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委托,就中国光大银行芜湖银湖北路家具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编号:WLZC-31619139)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25年6月4日9时30分,在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 、评标结果

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芜湖银湖北路家具采购及安装项目

2、招标编号:WLZC-31619139

3、主要内容:中国光大银行芜湖银湖北路家具采购及安装项目。

4、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合肥欧之迈家具有限公司

投标人注册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时代广场C7栋15A07

投标报价:人民币298690.00元(含增值税)

公示期:自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2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向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九华山路与马鞍山路交口世纪阳光大厦1102室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586899、68164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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