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XTXYGG202506112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LX[2025]060003
采购项目名称:华润信托2025年度证券投资类资金信托法律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和范围:为证券投资类信托项目出具法律意见书,指导证券投资信托业务合规风险精准识别及评估,协助证券投资信托项目成立。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资格审查标准:(1)参与本项目采购律所及律师(主办律师)获得执业许可并处于正常执业状态。(提供律所及律师执业许可证,含年检页);“正常执业状态”指通过律师协会年度执业检查考核,或者处于律师公会或大律师公会在册状态,或者在当律师服务监督机构登记为正常执业的情况;
(2)参与本项目采购律所应成立满一年以上且主办律师应具有累计五年(含五年)以上的职业经验(提供律所及律师执业许可证)。“职业经验”不包括实习期;
(3)行业经验要求:参与本项目主办律师具备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1家及以上信托公司的法律服务合作业绩(提供合同签署页、合作范围页等,提供材料需明显看出信托公司及律师,如无法直接看出,需额外提交证明)。
(4)业务经验要求:参与本项目主办律师具备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2项及以上与证券投资信托业务领域相关的法律服务合作业绩(提供合同签署页、合作范围页等,提供材料需明显看出法律服务内容属于证券投资信托类及律师,如无法直接看出,需额外提交证明)。
(5)项目经验要求:参与本项目主办律师具备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1项及以上与证券投资信托法律意见书相关的法律服务合作业绩(提供合同签署页、合作范围页等,提供材料需明显看出法律服务内容属于法律意见书服务及律师,如无法直接看出,需额外提交证明)。
(6)参与本项目采购律所中具备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的执业律师人数在10人以上(提供社保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7)参与本项目采购律所及律师三年内未收到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的处罚或处分(提供当地司法局证明或律协证明或律所及律师书面承诺);
(8)参与本项目采购律所的主办律师不属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明的失信被执行人;
(9)参与本项目采购律所及律师书面承诺在同一案件或项目中不从事与华润集团或金融系各企业及其下属各级企业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在华润守正采购交易平台发布,不再另行线下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凡有意参与者请自行登录守正平台查看和下载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响应文件提交/报价截止时间: 2025-06-23 17:00:00 (北京时间,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响应文件提交/报价方式:在响应文件提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华润守正采购交易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或报价,逾期提交将被拒收。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申昕
电话:0755-33356175
邮箱:shenx@crctrust.com
六、采购明细
行号 |
采购内容 |
需求数量 |
单位 |
补充说明 |
1 |
华润信托2025年度证券投资类资金信托法律服务采购 |
1 |
件 |
法律意见书件数以公司实际业务需求为准 |
七、答疑澄清、通知
答疑澄清、通知等文件一经在华润守正采购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已发放给相应供应商(发放时间即为发出时间),请随时关注华润守正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并及时查阅和处理。
八、服务费交纳
本项目向成交人收取服务费,供应商收到预成交通知书和服务费交款通知书10日内,向平台运营方(华润守正招标有限公司)支付服务费,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发送成交通知书。平台运营方在收到服务费后向成交人开具服务费发票。
收费标准:项目总成交金额<50万元的采购项目,免收服务费。项目总成交金额≥50万元的采购项目,按成交金额的0.15%向成交人收取(金额四舍五入,精确到分)。单项目总收费封顶100000元。其他说明:(1)总价采购,收费基数为成交金额;单价、费率采购,收费基数为预算金额。(2)单项目存在多个成交人情形的,按总成交金额计算收费总额,各成交人按成交比例分摊;项目总成交金额50万以上,但单个成交人成交金额少于50万仍按比例收取服务费。
退款说明:成交通知书发布后,平台提供相关服务已完成,成交人已交纳服务费不予退还。
多成交人服务费收取示例:
以某项目总成交金额100万为例,A、B、C多成交人情形,总服务费为0.15万,
供应商A成交金额为50万,A服务费为0.075万;
供应商B成交金额为30万,B服务费为0.045万;
供应商C成交金额为20万,C服务费为0.03万。
九、其它事项
1.本项目采购通过守正平台线上进行,供应商需注册华润守正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平台进行响应文件的递交或报价,具体操作步骤可查阅网站首页帮助中心的操作手册,也可以联系守正客服。
2.如对采购项目有异议,请登录华润守正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菜单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