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装备技术公司统筹保障及业务专业化支持服务专有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服务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装备技术公司统筹保障及业务专业化支持服务专有协议 |
服务地点:天津、北京、上海、深圳、湛江、海口等甲方指定区域。 服务内容和范围: 中海油能源发展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天津综合服务中心是装备技术公司服务主责主业的综合型服务中心,随着业务量增多,现自身能力无法满足需求,拟计划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针对自由业务特点,围绕以咨询服务、档案管理相关服务、实训培训及专业技术现场管理、后勤管理保障、基地运维保障等业务提供相关技术支持,项目所在区域为天津、北京、上海、深圳、湛江、海口等甲方指定区域,现委托外部具备能力的服务商提供服务。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1”的方式,即合同届满1年,若甲乙双方对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以此类推。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
2025年6月-7月 |
1、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档案管理技术服务或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业绩合同。合同累计执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业绩合同和 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名称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服务验收证明材料需体现结算含税金额大于300万元。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5)原件备查,招标人保留现场核查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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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20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本项目联系人:梁振东 邮箱liangzhd4@cnooc.com.cn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