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工程技术分公司试压间、窗户眩光、栅栏墙隐患整改服务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工程技术分公司试压间、窗户眩光、栅栏墙隐患整改服务 |
1、主要服务内容:井下技术公司完修井工具车间试压间地面地面防渗、防滑改造,厂区栅栏墙更换,车间窗户眩光改造。 2、服务期:合同签订后,接甲方通知2个自然月内完成项目施工、验收(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3、服务地点:天津市塘沽区渤海石油路688号井下技术公司钻井工具基地、完修井工具基地(具体已甲方指定地点为准。) |
2025年6月 |
(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应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核实。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可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网站(https://zlaq.mohurd.gov.cn/fwmh/bjxcjgl/fwmh/pages/construction_safety/qyaqscxkz/qyaqscxkz.html)核实。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人员要求:无 (4)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应答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新建或维修(改造)土建工程”竣工验收业绩。 应答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具体包括:1)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2)竣工验收证明材料;3)合同所对应的结算发票;4)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06月17日16:00:00)至(2025年06月23日16:00:00)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采办计划公告“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的反馈材料。
采办联系人:杨洋022-25802217 yangyang6@cnooc.com.cn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