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局正在组织开展新圳河(宝安大道至新湖路段)综合整治工程前期筹划工作,现拟委托一家单位提供本项目全过程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主要工程情况及工作需求如下:
本项目位于新安街道新乐社区,宝安大道至新湖路段 ( 新圳河凯旋城段 ),全长约 550m,宽约 39M,建设总面积共约38319 ㎡。项目建设包括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环境绿化提升工程、其他工程等。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迁移,市政管线迁改,暗渠拆除,挡墙加固,还建巡河桥、悬挑平台,修复金泓桥、堤岸、河岸场地,新建滨水栈道、防护护栏,路面破除恢复等工程。
该工程可研估算总投资为12386.26万元,其中:建安费9740.32万元,其他费用1728.44万元,预备费917.5万元,实际工程概况、工程规模以最终概算批复文件内容为准。若本项目分期下达概算批复或概算复函,则以各期概算批复文件内容为准。
因工程具有特殊性,无法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价〔2006〕298号)中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进行测算。根据该通知第六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现就新圳河(宝安大道至新湖路段)综合整治工程全过程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向社会公开询价。请有意向的单位提交相关报价文件。
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25日18:00。
提交报价文件地址:宝安区新安街道新安二路96号宝安区水务局大楼207室。
联系人:王工,0755-29977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