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尾矿库1#、2#坝四期工程水土保持工作服务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尾矿库1#、2#坝四期工程水土保持工作服务 |
详见附件:技术要求 |
2025年7月 |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单位应具有至少2个合同的已完成并验收合格的水土保持服务业绩,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复印件; 2)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名称、服务内容及验收材料(包括验收单)。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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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6月24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