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清洁能源公司驳船及起重船船组(辽宁、河北、山东、天津地区)服务专有协议-20250619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清洁能源公司驳船及起重船船组(辽宁、河北、山东、天津地区)服务专有协议 |
1、采购内容:驳船及起重船船组(辽宁、河北、山东、天津地区)服务。 2、需求清单:详见附件技术要求; 3、本项目地点:辽宁、河北、山东、天津沿海地区,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
2025年07月 |
1、营业执照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业绩要求: (1)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船舶服务或船舶租赁验收业绩(船舶租赁合同须体现船舶作业服务内容),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双方签字或盖章)、合同名称、服务内容、服务验收证明材料。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的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5)业绩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3、关键船舶要求:1)2000t≤载重量<3000t方驳或甲板驳船组;2)100t≤起重能力<300t起重船组。船舶所有权及管理证书要求(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若投标人是投标船舶的所有权人,投标人应提供所投船舶的:1)船舶所有权证书以证明为自有船舶,当船舶所有权证书为公司共有性质,以《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中“船舶共有情况”所列内容为准,如船舶存在共有情况,投标人公司持有股份应不低于51%;2)SMC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的要求不纳入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管控的船舶除外);3)DOC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的要求不纳入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管控的船舶除外),DOC证书公司的名称需与船舶SMC证书中管理公司名称保持一致。 2)若投标人为投标船舶的光船租赁人,投标人应提供所投船舶的:1)与船舶所有权人的“光船租赁登记证明书”,“光船租赁期限”的有效期应覆盖与招标人后续签订租船协议的有效期(起始时间从投标截止日开始算起);2)SMC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的要求不纳入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管控的船舶除外);3)DOC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的要求不纳入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管控的船舶除外),DOC证书公司的名称需与船舶SMC证书中管理公司名称保持一致。 3)若投标人为投标船舶的租赁人,投标人应提供:1)与船舶所有权人签署的有效期内船舶租赁合同(备注:如为非船舶运营公司的自有船舶,还需要提供船东给船舶运营公司的授权),“船舶租赁合同期限”的有效期应覆盖与招标人后续签订租船协议的有效期(起始时间从投标截止日开始算起);2)所投船舶的SMC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的要求不纳入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管控的船舶除外);3)DOC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的要求不纳入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管控的船舶除外),DOC证书公司的名称需与船舶SMC证书中管理公司名称保持一致。 投标人提供的SMC、DOC证书,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网站查询合格有效:DOC证书查询网址为:https://www.msa.gov.cn/page/shipCert.do?action=shipCompanyCert、SMC证书查询网址为:https://www.msa.gov.cn/page/shipCert.do?action=shipSM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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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06月19日)至(2025年06月26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联系人:李文猛
电话:022-25802267
邮箱:liwm12@cnooc.com.cn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