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物资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大灯箱 |
详见询价文件 |
个 |
8 |
合同签订后30个自然日 |
广东广州 |
2 |
小灯箱 |
个 |
13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询价:不接受;
2.项目预算:20万元;
3.最高限价:20万元;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1)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格式见询价公告附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格式见询价公告附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见询价公告附件);
4.非外资企业(含港澳台)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格式见询价公告附件);
5.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格式见询价公告附件);
6.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的承诺书(格式见询价公告附件);
7.保密承诺书(格式见询价公告附件);
8.询价文件领购登记表(格式见询价公告附件)。
(2)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材料审核通过同时将证明材料邮寄给采购人(具体地址邮件通知,不接受到付快件)。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tygbccg10@163.com。
(3)询价文件售价: 免费获取电子版询价文件 。
备注:资料不齐全者不能获取询价文件。采购机构对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报价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对报价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要求的作报价无效处理。
(4)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5)其他要求:报价供应商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期前,必须在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