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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农民科技教育信息中心标准化建设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公告
陕西-商洛市
发布时间 2025-07-01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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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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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CG-TP202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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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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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正文:

镇安县农民科技教育信息中心标准化建设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财政综合办公楼7楼7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0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ACG-TP2025-002

项目名称:镇安县农民科技教育信息中心标准化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06,523.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镇安县农民科技教育信息中心标准化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06,523.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06,523.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LED 显示屏 标准化建设设备(LED显示屏,会议音响、教学耳麦、照相机、摄像机、笔记本电脑、直播设备扫描仪、桌椅等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506,523.00 506,523.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安县农民科技教育信息中心标准化建设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国家确定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4、《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 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 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 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6、详见《供应商须知》 中“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有关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安县农民科技教育信息中心标准化建设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 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
7、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谈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谈判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谈判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   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响应,不分包 。                                                  
备注:
1、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格,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相关证明材料由第三方出具,应有第三方公章),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2、《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书面声明》、《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应按谈判文件第五章第一部分给定的格式填写。
3、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响应文件中应附总公司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附 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后,如无授权,将被视为无效文件。法人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
4、事业单位法人参与谈判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02日 至 2025年07月04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1:30:00 ,下午 15: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财政综合办公楼7楼709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0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财政综合办公楼7楼709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7月0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财政综合办公楼7楼70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请各潜在供应商报名时携带以下材料,现场填写“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登记卡”:(1)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2)单位介绍信(原件一份并加盖公章);(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登记成功后,采购代理机构会把竞争性谈判文件发送至意向供应商电子邮箱,请各意向供应商自行下载。

2.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和谈判会议前答疑,参与谈判的各供应商如对项目方案有疑问,可自行与采购人联系。

3.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参与竞争性谈判会议的供应商应按有关规定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注册登记网址:http://www.ccgp-shaanxi.gov.cn/)。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安县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地址:镇安县前街2号

联系方式:180914111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镇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商洛市镇安县财政综合办公楼7楼709室

联系方式:0914-53265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8991569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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