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装备技术公司南海东部区域自动消防灭火装置采购专有协议--20250702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装备技术公司南海东部区域自动消防灭火装置采购专有协议 |
1.采购内容概述:采购人计划采购1批自动消防灭火装置 2.需求清单:详见附件技术要求; 3.本项目地点:广东省惠州大亚湾区石化大道中滨海12路9号(中海油惠州物流基地)。 |
2025年7月 |
1、营业执照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供应商属性要求:本项目只允许制造商参与。 3.业绩要求:1)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至少具有 1个合同的消防炮供货业绩,并能提供业绩证明文件;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复印件和 2)到货验收材料。业绩合同应至少体现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合同签署时间、供货内容及到货验收材料;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 1 个完成订单(订单编号或内容与年度协议关联)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同一个年协合同 1 个及以上订单算 1 个有效业绩。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5)业绩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07月02日)至(2025年07月08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本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联系人:陈伟
联系电话:022-25802316
联系邮箱:chenwei65@cnoo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