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和要求
项目名称:标识设计、制作与安装服务项目
服务地点: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天河院区(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59号西塔),天河院区建筑面积约2.5万平米,地上22层,地下3层。
服务内容:对新院区进行标识系统规划设计,根据设计方案定制 logo、导视牌等方案;制作各类标识,如金属、亚克力、发光字等;提供现场安装,含测量、固定、调试,确保稳固美观;提供后期维护,如清洁、维修更换,保障标识长期有效。
报价要求:报价包含各类标识的设计、制作、运输、安装、调试、相关部门验收及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等在合同期内应预见及不可预见的所有费用,报价均为含税价格。
二、参与采购需求调查的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咨询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2.4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有效的经营许可证明或经营许可范围。
三、报名资料
1.服务方案和报价。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有本项目需求服务的相关内容。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服务许可证。
3.公司近三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按最近年份提供)。
4.加盖公章的法人代表签字授权书,加盖公章的授权人代表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提供至少一份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
6.公司相关宣传材料。
四、报名事项
通过邮箱报名。
时间:2025年7月4日至 2025年7月13日。
报名邮箱:zdkqlaw@126.com,邮件命名格式“2025标识系统+供应商名称”。
资料要求:将本公告第三点所需报名资料按顺序整理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其他补充事宜
具体采购市场调研会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确保报名资料上联系方式准确。本调研不承诺和最终购置关联,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老师020-838625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