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上海区域中心-安全环保公司平台油气工艺汞污染协同治理技术研究及方案设计服务-20250708)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海油发展-上海区域中心-安全环保公司平台油气工艺汞污染协同治理技术研究及方案设计服务-20250708 |
采购数量、采购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详见: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 |
2025年7月 |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4、人员要求:(一)核心人员构成(项目负责人) 正高级职称负责人(≥1 人) 专业背景:最高学历专业需为:油气储运工程或相关专业,具备石油与天然气领域10年以上研发经验(需提供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及近3年社保缴纳证明)。 核心职责:担任项目总负责人,需主导过至少1项石油与天然气相关项目(提供项目验收报告或业主评价文件),近5年发表SCI/EI论文≥1篇,具有石油与天然气相关专利(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1项 副高级职称骨干(≥2人) 工艺组:1人,最高学历专业需为:油气田开发工程或相关专业。需精通石油与天然气相关工艺,具备HYSYS/PIPESIM软件建模经验(提供该人员参与过的1个以上项目模拟报告,需提供学历证书、职称证书)。 材料/腐蚀组:1人,最高学历专业需为:油气储运工程或相关专业。需精通石油与天然气相关工艺,近3年主持过天然气相关模拟实验(提供实验室资质证明及实验报告,需提供学历证书、职称证书)。 5. 企业营业执照基础信息需具备“汞腐蚀机理研究”或“平台承载力分析”或“脱汞工艺可行性研究”相关服务能力。 6. 拥有石油与天然气相关专利(发明专利≥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或论文≥2篇,需提供专利证书或录用证明; 7. 服务商要求 (1)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承诺中国海油非其 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发票、合同、发票查验结果) (2)自有社保人数≥5 人,履行社会责任,服务商须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退休返聘人员不在自有社保人数内,大学、事业单位可不提供社保证明); (3)实缴注册资本金不能为零,须提供注册资本缴纳证明,注册资本金缴纳证明可提供银行转账记录、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第三方网站(包括但不限于天眼查、企查查)截图、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等。大学、事业单位可不提供实缴注册资本缴纳证明。 8.公示中没描述要求,详见附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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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誉要求: A、应答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B、近三年(2021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C、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D、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E、应答人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应答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F、应答人应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其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 G、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H、应答人承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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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提供自2020年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1项天然气工艺相关合同的完工业绩,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及验收证明材料。具体包括: 1)合同复印件,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合同信息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等); 2)签字或盖章的服务验收报告。 3)合同所对应的结算发票; 4)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 业绩资料原件备查,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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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16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联系人:采办经办人:姓名:李欣,电话:02122833342,邮箱lixin5@cnooc.com.cn
技术联系人:姓名:艾斯尕·马木提,电话:021-22833370,邮件:ex_aisg.mmt@cnooc.com.cn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