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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海关业务系统整合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
重庆-渝北区
发布时间 2025-07-09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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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海关 我要监控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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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DFZB-FW-20250620154
招标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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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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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欣宏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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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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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 00:00:00
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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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2:00:00
招标正文:

重庆海关业务系统整合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重庆欣宏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164号龙湖水晶国际1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DFZB-FW-20250620154

项目名称:重庆海关业务系统整合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1.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1.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业务需求:为深化重庆海关关级信息系统整合效能,现计划启动海关信息化应用开发架构的本地化部署专项工作。基于此架构,重点推进6个关级业务信息系统的整合优化,按照《海关信息系统应用界面设计指南》要求实现统一入口整合和标准化界面设计,整合后的系统将全面达成入口统一化、界面标准化、功能协同化、数据贯通化以及操作便捷化的目标要求,且满足适配国产终端和国产浏览器要求,进一步提升海关信息化管理水平与业务操作效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9日  至 2025年07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重庆欣宏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164号龙湖水晶国际15楼)

方式:采取线下发售方式。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持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格式附后)、签字盖章齐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联系人为法定代表人的不需提供)至重庆欣宏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164号龙湖水晶国际15楼)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后领取采购文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重庆欣宏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164号龙湖水晶国际15楼)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重庆欣宏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164号龙湖水晶国际1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磋商保证金

1.以转账(电汇)方式交纳磋商保证金

1.1磋商保证金递交

1.1.1保证金 1 万元,供应商应足额交纳保证金,并汇至下列账户,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重庆欣宏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重庆龙山支行

账户号码:114480561465

联行号:104653002058

1.1.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1.2保证金退还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递交保证金保函的,退还保证金保函原件。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递交保证金保函的,退还保证金保函原件。

2.以纸质保函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

2.1保证金的保函担保金额应不低于保证金金额  1  万元,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向符合条件的保函出具担保方申请开具磋商保证金保函。供应商提交的纸质保函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担保金额不得低于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保证金金额;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担保期限不少于响应有效期届满后的三十日;⑤担保方应在接到采购人索赔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

2.2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纸质保函复印件,纸质保函原件单独密封,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未提供或提供的保函内容与2.1条要求不符,均视为未交纳磋商保证金。

2.3保证金保函递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特别说明:纸质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磋商文件约定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纸质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各供应商在申请开具纸质保函时应充分考虑不同保函出具担保方开具保函的手续和时间风险等。

2.4保证金退还

(1)未成交供应商的纸质保函原件,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纸质保函原件,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二)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三)其它有关规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4.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提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5.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7.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8.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海关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一路1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 136379753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重庆欣宏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164号龙湖水晶国际15楼            

联系方式:潘老师 023-650645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老师

电 话:  023-65064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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