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好,欢迎来到 中国招标采购网!
当前地区: 全国
广东 广西 海南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陕西 新疆
贵州 四川 西藏 云南 重庆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香港 澳门 台湾
我是采购商
发布公告信息
管理公告信息
采购业主认证
推荐入围
业主招采专区
我是供应商
我的收藏
我的追踪
特约项目查询
企业监控
订阅管理
图片
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南康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
江西-赣州市
发布时间 2025-07-09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仅付费会员可见
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 我要监控
招标编号
点击查看
仅付费会员可见
NKSWZFCG-2025-001
招标联系人
点击查看
仅付费会员可见
-
招标代理
点击查看
仅付费会员可见
江西嘉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点击查看
仅付费会员可见
-
报名截止时间
点击查看
仅付费会员可见
2025-07-16 00:00:00
投标截止时间
点击查看
仅付费会员可见
2025-07-21 12:00:00
招标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南康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嘉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31号(赣州商会大厦)17楼17-1#写字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KSWZFCG-2025-00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南康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南康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1

本项目主要是指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南康区税务局机关食堂和2个农村税务分局食堂工作日早、中、晚餐所需的食材配送,包括但不限于调味品、粮食及食用油类,肉类,奶制品类,蔬菜水果类,水产品类,副食品类等。

140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应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服务期限为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相关部门获准的备案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9日  至 2025年07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嘉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31号(赣州商会大厦)17楼17-1#写字楼)

方式:现场或通过邮件获取。请响应供应商把填好的《采购文件获取申请表》加盖公章送达至江西嘉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或发送至邮箱:23493121@qq.com。采购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送至申请供应商邮箱。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嘉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31号(赣州商会大厦)17楼17-1#写字楼)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嘉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31号(赣州商会大厦)17楼17-1#写字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须知: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出席开启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开标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2.磋商方式: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服务内容及要求、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否则做无效响应;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按签到顺序。

3.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4.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须知。

6.付款方式:按每月实际配送量据实结算,年度结算费用不得超过采购预算140万元。成交供应商每月10日前向采购人提供上月货款明细,双方确认后开具有效的发票。由采购人根据上一个月的考核情况并结合考核办法核定上月应付款项金额后,再按照相关的资金支付程序转账至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如遇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采购人可延期支付。年末最后1个月的付款金额和付款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7.已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文明大道32号        

联系方式:查女士0797-66251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嘉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31号(赣州商会大厦)17楼17-1#写字楼            

联系方式:郭女士0797-82887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电 话:  0797-8288779

登录后查看更多信息
支付方式
支付金额
[[nowPrice]] 原价:¥[[beforePrice]]
支付后可开具正规发票
数据纠错
X
(最多3张,每张不超过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