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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妇幼保健院人民路院区急诊楼顶安装“急诊”“儿童创伤中心”标识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江苏-淮安市
发布时间 202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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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阳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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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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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00:00:00
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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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 12:00:00
招标正文:

淮安市妇幼保健院人民路院区急诊楼顶安装“急诊”“儿童创伤中心”标识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电子邮箱线上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5年7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报价文件。

报价须知(请供应商务必认真阅读):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淮安市妇幼保健院人民路院区急诊楼顶安装“急诊”“儿童创伤中心”标识改造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3.预算金额:1.0135万元;

4.最高限价:1.0135万元;

5.采购需求:人民路院区急诊楼顶安装“急诊”“儿童创伤中心”标识改造,采购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详见询价文件第四章;

6.工期要求:20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格。

二、报价供应商资质要求(指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所必须满足的条件)

1.报价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除具备上述资质外,根据采购人要求还应具备以下条件:无。

3.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报价。

三、公告发布及询价文件获取信息

1.询价公告在淮安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发布

2.公告期限、询价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公告期限、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11日-2025年7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不接收报名);

(2)询价文件获取地点及方式:

报价供应商请将供应商参与询价确认函(须注明联系人及电话附身份证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和文件费交纳凭证(支付宝13905239268,转账需备注供应商简称和项目简称)扫描成一个PDF文档(统一以“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报名资料”命名文档和邮件主题)发送至邮箱jsyggo@qq.com,并电话确认(李晨晨19805026699)完成报名事宜后视为成功报名。报名及询价文件费用50元,售后不退。

注:如果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资料,在询价文件发布期间如询价文件有更正或修改而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通知到供应商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拒绝接收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文件;

2.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淮安市妇幼保健院白云路院区门诊二楼东一区二排开标室。

五、报价时间、地点及推荐成交候选人

1.报价时间:2025年7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报价地点:淮安市妇幼保健院白云路院区门诊二楼东一区二排开标室。

3.推荐成交候选人:

(1)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作无效响应处理:

①未按照询价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②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资质要求的、或未按询价文件规定提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的;

③不同询价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出现了询价小组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④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⑤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⑥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人预算价或最高限价的;

⑦未完全满足项目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要求的。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①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②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③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3)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六、评审办法:最低评审价法

七、询价报价表的澄清及答疑

1.任何对询价采购报价表要求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报价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包括邮寄、传真、邮件等)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对报价时间前一日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邮寄、传真或邮件)。(逾期递交对询价采购报价表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2.供应商对询价采购报价表有质疑的必须在上述第1条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提出。

八、报价要求

1.本次询价采购服务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金额单位以元表示。

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本工程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询价报价应包括询价文件所确定的询价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完成该项目施工工期、质量等级、工程量清单、及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施工设备、材料、劳务、管理、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的费用,以及为完成本工程可能发生和供应商认为所需的一切费用。

3.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或有选择性的报价。

4.根据淮安市妇幼保健院印发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中5000元以上项目实行院内集中采购的规定,本次项目报价需符合公开招投标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供应商报价前须与采购人沟通了解项目情况,本次报价为总承包包干价要求为合理报价(除采购人有其他新增的内容)。

5.报价供应商必须按照报价采购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供应商须按格式规定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且报价文件必须密封递交并须在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报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两份(每份都必须填写完整),否则不予接收。

九、其他

1.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淮安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淮安市妇幼保健院白云路院区

联系方式:卜老师 电话:0517—80320936

2.技术答疑联系方式

技术答疑人:王老师 电话:15195387670

3.投诉受理联系方式

受理人:李老师 电话:0517—80900377

4.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阳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天优诗美地(东门)商铺2

联系方式:李晨晨、张想、刘敏 0517—83715711、19805026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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