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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安全环保公司溢油分散剂喷洒装置采购-20250714 采办计划公告
招标预告
天津-滨海新区
发布时间 2025-07-14
招标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安全环保公司溢油分散剂喷洒装置采购-20250714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

时间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1

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安全环保公司溢油分散剂喷洒装置采购-20250714

1、需求内容:安全环保公司溢油分散剂喷洒装置采购

2、需求清单:详见附件技术要求;

3、本项目地点:

天津、广东、山东

2025年7月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溢油应急设备相关的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1)具有法律效力的业绩合同2)合同所对应的结算发票3)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缺少任何1项都将影响评审结果)

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制造商要求

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需提供承诺书

本次招标不接受贸易商、代理商投标。须满足并提供下列条件之一: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包括:溢油应急设备或环境保护设备的制造、生产或组装);2)厂房证明(需提供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生产/加工设备实物照片),原件备查。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21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安全环保公司溢油分散剂喷洒装置采购-20250714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联系人:连翔

联系电话:022-25802285

邮箱:lianxiang@cnoo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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