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2025年-2028年海南燃气安全阀校验、压力表、压力变送器、温度变送器、报警器、LNG软管检定年度服务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2025年-2028年海南燃气安全阀校验、压力表、压力变送器、温度变送器、报警器、LNG软管检定年度服务 |
1.采办名称:2025年-2028年海南燃气安全阀校验、压力表、压力变送器、温度变送器、报警器、LNG软管检定年度服务 2.采办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海南燃气实际需求,对海南燃气管辖范围内开展安全阀校验、压力表、压力变送器、温度变送器、报警器、LNG软管检定,并按相关标准规范出具相应的证书及粘贴合格贴牌、铅封等。 |
2025年8月 |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安全阀校验)、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装置),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3.业绩要求: 1)投标人在近5年(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包含安全阀校验和1项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的业绩要求。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工作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要求页)和服务完成证明文件(如: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报告或结算发票等能够证明服务完成的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业绩认定时间:以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报告签字时间或结算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如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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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按照中国海油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内进行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2)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3)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签订合同的,给予“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
4)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
本次公告有效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