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山西销售分公司2025-2027年度下游用户民生用气核查服务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山西销售分公司2025-2027年度下游用户民生用气核查服务 |
本项目服务内容为山西销售分公司提供2025-2027年度下游用户民生用气核查服务。山西销售分公司应气源地政府要求,与指定的民生保供用户签署非常规气购销合同,均在合同第5条“合同量和供气计划”中约定了民生用气核查及追溯条款,近期山西销售分公司拟启动2025年3家用户的民生用气核查工作。根据业务的扩展及气源地政府的保供需求提升,预计2026年和2027年每年约11家用户民生用气核查。 |
2025年8月 |
1.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财务要求:应答文件中有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该报告至少包括财务审计报告封面、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业绩要求: (1)应答人在近3年(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2项已完成的天然气行业咨询服务项目的业绩合同,业绩认定时间以咨询服务项目结题报告出具时间或结算发票开具时间为准。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工作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要求页)和服务完成证明文件(如:咨询服务项目盖章版结题报告或结算发票等能够证明服务完成的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4.须成立时间满3年(含3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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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7月17日)至(7月21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