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珠海LNG接收站2025-2028年阀门备件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采办包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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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珠海LNG接收站2025-2028年阀门备件采购 |
珠海LNG接收站阀门作为接收站生产运行的关键设备,执行隔离、关断和调节等重要功能。为确保此类设备在接收站生产运行中的可靠性和稳定性,需采购一批阀门备件。 |
2025年8月 |
1.营业执照要求: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须成立时间满1年(含1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 2.业绩要求:(1)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应答人应具有至少1项已完成的如下供货业绩(以下a、b两类满足其一即可): a、阀门设备; b、阀门备件。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署页、合同签订日期页、供货范围描述页或主要技术参数页)和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如:物资验收单或结算发票等能够证明物资验收合格的材料)。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财务要求:应答人须提供2022-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该报告至少包括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要求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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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内进行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2)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3)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签订合同的,给予“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
4)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
本次公告有效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本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提交反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