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计划于近期对“提速工具一体化服务”进行采购。现提供本项目的关键技术指标、资质资格要求、业绩要求、商务要求等信息,如下所示:
一、采办包名称
钻井提速工具一体化服务。
二、主要供货内容
(1)服务内容:“钻头+提速工具”带料服务和人员服务。
(2)服务时间: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项目动员通知为准,要求收到服务通知单后一个月内提供现场服务。
三、技术指标要求
1、★提速工具尺寸应配套12-1/4″~5-3/8″井眼的钻井作业,提速工具应能够与 12-1/4″~5-3/8″井眼旋转导向钻具配套使用。响应时需承诺满足上述要求,并对此提供签章版承诺函。
2、★适用钻井液体系应满足常用水基泥浆、油基泥浆和合成基泥浆体系。响应时需承诺满足上述要求,并对此提供签章版承诺函。
3、★工具额定温度≥150℃。响应时需承诺满足上述要求,并对此提供签章版承诺函。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响应时需提供不涉及分包、转包的签字版承诺函。
四、对供应商的要求
(一)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
1、★本次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需具备API标准。响应时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响应时需提供不涉及联合体投标的签章版承诺函。
(二)供应商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如未体现合同签署时间则以合同生效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个提速工具及配套PDC钻头的提速一体化服务合同的验收业绩(螺杆类和马达类提速工具除外)。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服务合同复印件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或合同生效时间)、合同名称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应有甲方的签字或盖章)。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提供的订单需满足前述业绩的要求)。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三)供应商商务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如分公司进行投标,须提供总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同时提供总公司的授权文件,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四)供应商需具备较好的商业信誉,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近五年(以问题书面认定材料出具时间为准)出现重大质量问题,且经过官方机构或第三方权威机构调查并出具了明确的书面证据,认定应由投标人承担重大质量问题责任并对投标人进行处理的;
2) ★投标人或投标人本次招标相关某类产品/业务范围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本次招标的所属单位禁用的;在处罚期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或“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3) ★投标人a)处于责令整顿、停业或b)财产已被接管、冻结或c)处于破产状态的;
4)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需将查询结果的所有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并加盖公司公章)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 ★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需将查询结果的所有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并加盖公司公章)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营业执照登记状态为吊销或注销的;
6) ★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需将查询结果的所有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并加盖公司公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 ★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8) ★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机构有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9) ★投标人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损害中海油合法权益的情形,在涉及国家机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中存在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情形;
10) ★过去三年内,投标人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网址https://wenshu.court.gov.cn,需将查询结果的所有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并加盖公司公章);
11) ★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投标人弄虚作假和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情形。
五、预计发标时间:2025年8月。
六、《供应商投标意向确认书》,格式详见附件2。
七、《供应商响应信息确认函》,格式详见附件3。
八、项目联系人
商务联系人:吴珊珊 ;电 话:0759-3912242
电子邮件:ex_wushsh@cnooc.com.cn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项目采购计划公示的有效期自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7月24日止。在采购计划公示期间,如供应商有意向参与,请按附件2《供应商投标意向确认书》、附件3《供应商响应信息确认函》模板的格式要求填写,逐页盖章,并在采购计划公示期间通过“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的“采购计划公示”模块上传前文要求的所有盖章文件。如果供应商未在采购计划公示期间上传前述相关文件,视为不对本项目进行响应。
如我方需要对资格审查相关文件进行澄清和补充,意向供应商应在2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回复,过期无回复视为维持原材料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