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2025-2028年中海油服天津产业园区供水和中央空调系统运行巡检、维修服务项目)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2025-2028年中海油服天津产业园区供水和中央空调系统运行巡检、维修服务项目 |
为保障中海油服天津产业园区各进驻单位生产、办公正常运行,需要对中海油服天津产业园区供水系统和中央空调系统委托有运维资质和业绩的队伍对中央空调系统进行值班、巡检维护;同时对空调系统设备和空调供水管网定期维护保养和维修及故障抢修,定期对空调系统风道清洗,并对岩心库中央空调自控系统升级改造提供服务,具体技术要求请参考技术规格书。 |
2025年8月 |
基本要求详见以下内容 |
请反馈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反馈投标意向,并按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逐一提供证明文件或承诺书,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则视为不满足本项目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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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资质要求:
供应商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成立时间满三年,申请时需提供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1、供应商申请人为企业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申请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母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供应商申请人为事业单位的,供应商申请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专业资质要求
1、供应商申请人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及等级为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网站核实截图(原件备查)。
2、供应商申请人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https://zlaq.mohurd.gov.cn)网站核实截图(原件备查)。
三、业绩要求
供应商申请人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合同已执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服务业绩,业绩合同内容应包含中央空调系统运行巡检或中央空调系统运行维护/保养/维修或中央空调系统安装/调试,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复印件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合同期限、服务名称、服务内容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服务验收证明资料应为甲方签字或盖章的服务验收单(含金额)或不低于上述具体金额要求的历史结算发票或对应的银行收款凭证。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完工验收证明文件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及相应的完工验收文件。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相关资料原件备查。
四、信誉要求及其他
1.供应商申请人自2022年1月1日(提示:由投标截止日上推3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事故书面认定材料出具时间为准)所承担的服务项目出现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且经过官方机构或第三方权威机构调查并出具了明确的书面证据,认定应由供应商申请人承担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责任并对供应商申请人进行处理的;
2.供应商申请人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档案”被标注为“违规冻结”的;或“供应商档案”被标注为“品类受控”,且受控品类为本次投标品类的;
3.供应商申请人在中国海油数字化供应链系统“供应商管理模块”中“供应商风控管理”的“企业快捷查询”结果显示的登记状态为“存续”之外的其它情形的;
4.供应商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供应商申请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营业执照登记状态为吊销或注销的;
6.供应商申请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供应商申请人与本招标项目其他供应商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8.供应商申请人与招标人、招标机构有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9.供应商申请人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损害中海油合法权益的情形,在涉及国家或商业机密的项目中存在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情形。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07月21日14:00:00)至(2025年07月28日14:00:00)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