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清洁能源公司基础设施绿色低碳改造及运维技术服务-建筑节能诊断及EMC模式咨询服务(北方地区)专有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服务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清洁能源公司基础设施绿色低碳改造及运维技术服务-建筑节能诊断及EMC模式咨询服务(北方地区)专有协议 |
服务地点:覆盖长江以北的北方地区,至少应包括北京市、天津市、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山东省、湖北省以及山西省等多处地点。 服务内容和范围: 根据《中国海油全工作场景低碳化行动方案》《关于成立中国海油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工作领导机构的通知》中“以加强绿色建筑源头设计和绿色施工、探索清洁能源综合利用、提高能效整体水平,加强低碳化综合管理为工作内容,建立中国海油全工作场景低碳化管理规范(包括作业场景和办公场景,不限于车间、场地、数据中心和办公场所等),推动低碳化场景建设和管理提升,健全低碳化工作良性循环机制”的要求,结合公司产业发展定位和业务转型需要,完善基础设施绿色低碳改造及运维一体化服务产业链,打造绿色运维项目前端检测和EMC能源合同管理能力。 本需求服务对象为既有建筑,包括工业/民用建筑等作业场景和办公场景,乙方应具备提供节能诊断、节能检测、EMC能源管理合同咨询服务的能力,并根据甲方具体需求提供相应服务。 服务期限:3年,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1”的方式。 |
2025年8月-9月 |
1、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节能诊断服务或EMC模式咨询服务业绩合同。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1)合同复印件和 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或发票。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主要工作内容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或发票; 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服务验收单或服务验收报告或服务确认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原件备查。 |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5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本项目联系人:梁振东 邮箱liangzhd4@cnooc.com.cn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