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气电集团东北分公司辽宁天然气门卫服务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气电集团东北分公司辽宁天然气门卫服务 |
为辽宁天然气液化厂及大石桥分输站提供门卫服务,内容包括门禁管理、巡逻、突发事件处理等。合计需要人员数量为15人,其中液化厂12人,大石桥分输站3人。 |
2025年8月 |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动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业绩要求: (1)投标人在近5年(2020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至少具有2份已完成的合同签约金额50万人民币以上的劳务(外包)或门卫服务业绩;两项业绩可以为两项劳务(外包)业绩或者两项门卫服务业绩,也可以是一项劳务(外包)业绩和一项门卫服务业绩。劳务(外包)工作范围包含门卫、司机、物业、保洁、食堂等一种或多种内容。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工作范围描述页)和服务完成证明文件(如: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报告或结算发票等能够证明服务完成的材料)。服务验收报告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结算发票应与提供的业绩相对应。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业绩认定时间:以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报告签字时间或结算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如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3.服务人员具有保安员证。投标时提供相关人员近3个月内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4.投标人如存在下述情况之一,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1)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2)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3)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处于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 (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公司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未在系统中领取招标文件。 5.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公开招标 |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招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内进行处理:
1. 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2. 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3. 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给予“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
4. 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
本次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有效。在此期间,有意参与该采购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提交反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