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中海油销售盐城有限公司公车租赁)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中海油销售盐城有限公司公车租赁) |
车辆要求: 1、公务用车车型:七座商务车1辆(排量2.0T,带真皮座椅、双侧电动滑门,不含车辆购置税的厂商指导价20-38万,不配随车司机。 项目质量要求、标准与责任: 1.出租方提供所有权没有任何争议并经承租方验收合格车辆,车辆安全行驶的各种证件齐全、有效。 2.出租方提供的车辆、设备、仪器等均符合国家和承租方有关的健康安全环保标准,并具备足够的安全技术要求。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由出租方负责索赔事宜,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7日内无法解决,需提供备用车辆供甲方使用。 5、车辆常规维护保养、保险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6、车辆发生故障、零件更换等情况时,出租方负责安排相关维修事宜并提供备用车辆。 7、签订合同后15日内出租方必须提供符合要求的车辆,租期从提供符合要求的车辆当天算起。 8、签订合同后15日内提供发票及车辆行驶所需证件。 出租方管理须遵循《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
合同有效期3年,1+1+1年。 |
(2025年8月) |
(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1.必须有相关汽车租赁资质,进行小微型客车客车租赁企业备案或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有合法资格的车辆租赁经营实体,有长期供应招标人所需车辆租赁能力的服务商。 2. 投标人所供出租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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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13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