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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市内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招标公告
四川-宜宾市
发布时间 2025-07-25
招标正文:

各位投标人:

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发展集团”)拟开展2025年度市内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工作,兹邀请符合要求的潜在参选人参与投标,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人信息

项目名称: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市内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招 标 人: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宜宾市叙州区航天路中段4号莱茵河畔阳光半岛独幢商业6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831-2332534,18482193315

电子邮箱:yfzjtzb@163.com

二、招采方式

公开比选

三、项目概况

(一)提供法律和政策信息

(二)合法、合规性审查

(三)法律咨询和支撑

(四)法治文化建设

(五)诉讼案件及其他纠纷处理

(六)其他法律服务:包括四川省宜宾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服务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开比选文件。

四、评审办法

本次招标采取综合评分法。将从商务价格、服务方案、机构资信、人员配置四个方面,按100分制进行综合评审。

具体评审办法详见公开比选文件。

五、资格要求

(一)具有政府部门常年法律顾问、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等法务服务经历;

(二)律师服务团队不少于5人(包括1名团队负责人,另有不少于3名执业律师),服务团队律师需获得会计、金融、税收、工程、资产处置等专业执业证书或技术职称,能覆盖招标人的法律事务要求;

(三)依法设立,具备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内),且住所地在宜宾市范围内。

六、招标要求、时间及地点

(一)本次招标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bqyygcgfwpt.com/)公开发布信息,不少于3家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方可组织开标。

(二)采购文件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在2025年7月29日18:00时前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简称“宜企采”,https://ybqyygcgfwpt.com/)上完成报名,并自行下载比选文件,方可参与投标。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2025年7月30日9:30时前通过“宜企采”线上递交经数字证书(CA)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为.TBJ)。

(四)开标时间:2025年7月30日9:30时。

(五)开标地点: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宜宾市叙州区航天路中段4号莱茵河畔阳光半岛商业独幢6号106会议室)。

七、参选人须知

须知项

编列内容

账号注册

凡首次参加“宜企采”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注册。供应商谎报瞒报信息的,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注册时填写所填的手机号用于接收平台提醒短信,请认真填写。

数字证书(CA)办理

注册成功后,参与项目投标必须办理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签名、加密。目前可以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办理方式详见“宜企采”平台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供应商-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全流程电子化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采购,除另有规定外,一律采用线上采购、线上投标、线上开标、线上评审。供应商无需到现场,线上远程参与即可。

采购文件的澄清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日前,供应商可通过“宜企采”平台向采购人提出需澄清的问题,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要求

1.数据电文形式响应文件中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可使用电子签章,或者上传用不褪色的墨水(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的扫描件,不得由他人代签。法定代表人印章可视为法定代表人有效签名。

2.数据电文形式响应文件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均应使用供应商公司印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直属(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响应文件的编制

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通过“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编辑制作。(文件格式为.TBJ)。

1.投标文件编制系统获取方式:详见“宜企采”平台首页-帮助中心-工具软件-投标文件编制。

2.投标文件编制方式:详见“宜企采”平台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

响应文件的递交、修改或撤回

1.响应文件应在截标/开标时间前提交,为避免网络延迟、设备故障等突发情况造成逾期,建议尽早提交。

2.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宜企采”平台不发出回执通知,以供应商账号操作为准。

3.截标/开标时间后不能撤回响应文件。

开标程序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供应商登录“宜企采”平台开标系统。

2.递交截止时间后,系统不再接收响应文件。采购人在开标系统中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并设置解密时间。

3.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已成功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未按时完成解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将响应文件导入电子评审系统。

5.开标结束。

6.开标操作指南:详见“宜企采”平台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供应商-开标系统操作手册

开标注意事项

1.响应文件无法导入开标系统或未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2.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审系统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3.对开标有异议的,在开标结束前在线提出异议,采购人即时答复处理。如供应商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其认可开标过程、开标内容和开标结果。

评审结果公示

在“宜企采”平台公示,参选供应商自行登录查看

异议渠道

1.参选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宜企采”平台提出异议(进入项目-查看异议-新增-即可提交对评审结果的异议。

2.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3.若采购人受理异议,在异议处理完成前应暂停采购活动。

八、评审方法

本次比选由招标人组成不少于3人的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选人。

(一)首先进行符合性审查,参选资料需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符合性审查通过后,进入详细评审环节。

(二)评审小组评分后,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第一名。有2家以上(含2家)机构综合评分相等时,依次按商务价格、服务方案、机构资信、人员配置得分排序,得分高者优先。若排名并列第一的机构每项得分均一致,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由评审小组投票确定排名,以得票多者为第一名。

九、最高限价及付款方式

控制价(最高限价)为7万元/年,总报价超过控制价的为无效标书。费用为含税价,包含开展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前往招标人现场工作的差旅费、打印复印费等费用(需随同招标人前往市外出差的差旅费由招标人另行承担)。

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服务费的40%,服务期结束支付服务费的60%。付款前应提供有效的税务发票。

常年法律顾问为公司代理诉讼仲裁事务、以及办理债券发行融资等重大专项非诉讼事务,由双方另行协商支付费用。

十、结果通知

评审小组评分后,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并完成内部审签流程后发送中选通知书。投标人的相关材料不予退还。

十一、保密责任

投标人应遵守诚信原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将资料、信息提供给无关第三方或公开扩散,否则招标人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十二、其他说明

(一)参加本次比选的律师事务所自行承担参与投标的所有相关费用,宜发展集团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

(二)宜发展集团审计中心全程参与本次公开比选各环节的监督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实施招采工作。

(三)未尽事宜,以宜发展集团书面通知或电话告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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