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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山和合”品牌文化创意产品-和合系列设计征集
招标公告
浙江-台州市
发布时间 2025-07-25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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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始丰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我要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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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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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 00:00:00
招标正文:

一、征集内容

1.设计服务内容:涵盖文案策划、设计元素提炼、设计服务、产品制作配合等服务。

2.设计主题:围绕天台山和合文化,设计的文创产品需具有天台辨识度和一定的天台特色代表性。

3. 组织机构

征集单位:天台县始丰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征集代理单位:浙江大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设计征集对象:必须注册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证书的单位。

4. 时间安排

征集时间: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8月8日。

征集结果公告公布:自征集时间截止后30天内,在“征集公告”发布媒介公示入围的全部单品以及入围单品对应的设计费用。

二、设计要求

1.作品类目:文创设计方案必须包含“天台山和合”品牌LOGO设计、礼盒设计(包含礼品包装盒及包装袋),其他品类产品设计由参与者根据设计创意自行确定(可包含办公文具类、饰品类、工艺品类、生活用品类、茶具类、伴手礼类等,其他品类、样式不限,参与者自行确定)。

2.作品表达形式:作品展示文本,包括并不仅限于:规格尺寸、画面、文字、款型、材质等(可包含实物模型)。

三、评选标准

(1)设计理念说明:根据对天台山和合系列元素的整体把握度,设计思路和理念的阐述是否具有创新性、合理性、美观性,对文创产品的整体视觉风格定位和功能描述是否科学、合理等进行打分,优秀得5-4分,良好得3.9-2.9分,一般得2.8-1.8分;

(2)设计作品符合天台山和合文化,设计的文创产品需具有天台辨识度和一定的天台特色代表性,并兼具美观性和实用性等进行打分,优秀得5-4分,良好得3.9-2.9分,一般得2.8-1.8分;

(3)根据设计文本内容是否表达清晰、图文质量优秀,及产品介绍规格参数详细程度等情况进行打分,优秀得5-4分,良好得3.9-2.9分,一般得2.8-1.8分。

4.设计作品评选总得分计算方法如下:

①评选小组按上述评选标准中的内容,对各参与者的设计作品进行打分,合计得出各参与者的设计作品得分。

②各参与者的设计作品评选总得分由评选小组自行评议,设计作品评分的最终总得分为所有评选小组成员评分的平均值。

四、提交方式

文创设计作品提交方式:邮寄或现场递交。

(1)邮寄的或现场递交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始丰街道丽泽大道47-55号六楼(浙江大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收件人:俞锦芳,联系电话:18258616529。

(2)提交内容:包含作品展示文本【建议包含设计图文文本、作品说明文件(300字以内,含创意理念、功能等)等】、实物模型(如有,须现场提交)等。

五、原创性声明

参与者提交作品之前,请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充分理解并表示同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凡主动提交作品的“参与者”或“作者”,征集方认为其已经对所提交的作品版权归属作如下不可撤销声明:

1.原创声明

参与的设计作品是参与者原创作品,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该作品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他媒体公开发表,未申请专利或进行版权登记,未参加过其他比赛或征集,未以任何形式进入商业渠道。

2.参与的设计作品知识产权归属

被征集(获奖)的设计作品版权归征集方所有,征集方对作品拥有展示、修改、使用和宣传等权利。

六、评审规则

1.征集结束后,将由征集方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评选小组对设计作品进行评选。

2.评选结束后,对设计作品按照评选总得分(各参与者的设计作品评选总得分由评选小组自行评议,设计作品评分的最终总得分为所有评选小组成员评分的平均值)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确定排名靠前的N件单品(同一“参与者”或“作者”可入围多个设计单品)入围。

七、奖励费用设置

1.最终入围的单品数量由评选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且本次最多入围15件单品(同一“参与者”或“作者”可入围多个设计单品)。

2.按评选总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第1至5名奖励3千元/个,第6至10名奖励1500元/个,第11至15名奖励1000元/个。

八、特别说明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征集单位和征集代理单位所有。

征集单位:天台县始丰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柯秀

联系电话:15868602525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大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台州市天台县始丰街道丽泽大道47-55号六楼

联 系 人:俞锦芳

联系电话:18258616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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