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兴化市人民医院拟对医院外墙发光字标识定制(XHRYCGB2025-33)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HRYCGB2025-33
项目名称:医院外墙发光字标识定制
项目实施地点:兴化市人民医院
公示时间:2025年7月30日—2025年8月1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8月1日17:00时止
采购货物名称、数量: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 |
公示次数 |
1 |
医院外墙发光字标识定制 |
1 |
批 |
7.6万 |
第一次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有相应的资质。
3.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议标项目同时投标。
6.投标人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项目资格审查及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一)投标项目资格审查材料组成
1. 目录
2.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本项目内容。
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生产设备清单、技术人员资质证书等)。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社保缴纳证明。
7.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记录证明函。
(以上提供材料原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报名成功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项目资格审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1日 17:00。
(二)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1.数量要求为一本正本,副本三本;正副本内容应一致,如有矛盾以正本为准,使用文件袋密封,正面注明投标公司或投标人。
2.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同时装订成册提交。
3.对于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具体投标响应文件要求将以电子邮件形式统一发送至报名时填写的邮箱。
四、公示流程及联系方式
院内招(议)标方式,原则上不低于三家,首次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束不满三家的,进行第二次公示(3个工作日),二次公示结束潜在投标人仍不足三家的,其中有两家潜在投标人的转院内竞争性谈判,只有一家潜在投标人的转入单一来源院内议价采购。
联系人:顾女士
联系电话:0523-80260133
联系邮箱:139566056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