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我单位现需对“‘暗夜长明——民族英雄刘永福史迹专题展’展陈及刘氏家庙展览布局调整”项目服务,采取比选方式进行采购。我单位将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评分综合评定,现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此次比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暗夜长明——民族英雄刘永福史迹专题展”展陈及刘氏家庙展览布局调整
二、项目概况
为弘扬优良民族精神,传承优秀历史文化,充分发挥刘氏家庙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功能,丰富展陈内容,我馆计划举办“暗夜长明——民族英雄刘永福史迹专题展”。为更充分合理地利用好刘氏家庙的展览空间,计划对刘氏家庙展览布局进行适当调整。
三、采购单位
广州市天河区博物馆
四、采购内容
2025年10月前,完成展览内容形式设计、展厅陈列布置、展览布局调整工作以及说明展版、宣传海报等展览物料的设计与制作。
五、采购预算
人民币36万元(项目有效报价:不得低于采购预算的80%;不得高于采购预算)。
六、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天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遴选项目。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得分包、转包。
七、提交资料
(一)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书(附件1);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服务承诺书(附件2);
(四)项目业绩与经验;
(五)服务响应方案;
(六)报价表(附件3)。
八、投标要求
(一)凡符合本公告“六、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请向广州市天河区博物馆提交响应文件一份;
(二)投标文件请按本公告“七、提交资料”中的顺序装订成册,须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并在相应需要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处签字;
(三)投标资料请装入同一个密封袋密封提交,并在密封袋正面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封口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日期:2025年8月8日17点;
(五)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快递邮寄;
(六)投标递交地址:刘氏家庙(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中1430-1号)。
九、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百分制评分,评分标准详见附件4《综合评分表》。
十、中标单位的确定
采购人组织3人评标小组,依据上述评标办法比选确定中标候选人。
十一、其他说明
申请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不实或提供虚假、虚报材料的,经评审小组确认后,采购人有权取消该申请人报名资格。
十二、联系信息
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20-37234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