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编号:WTZB-TY2025-302
一、招商人:新疆铁路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招商项目名称:石河子站灯箱、展板广告项目
三、招商条件:新疆铁路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第24期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四、招商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1、项目概况:石河子站灯箱、展板广告经营使用权。
3、项目地点:石河子站。
五、招商范围:石河子站灯箱、展板广告项目分2个包件招商,详细情况如下:
包件 |
序号 |
设置位置 |
媒体类型 |
规格尺寸(m) |
面积(㎡) |
数量(块) |
合计面积(㎡) |
包件1 |
1 |
一站台出站通道内东侧墙体上 |
灯箱 |
3.5×2.0 |
7 |
1 |
7 |
2 |
一站台出站通道内西侧墙体上 |
灯箱 |
3.5×2.0 |
7 |
1 |
7 |
|
3 |
一站台出站通道内西侧墙体上 |
灯箱 |
4.0×2.0 |
8 |
2 |
16 |
|
4 |
一站台出站口自动扶梯入口旁墙体上 |
灯箱 |
8.0×3.2 |
25.6 |
1 |
25.6 |
|
5 |
二楼候车厅检票口上方墙体 |
灯箱 |
18.4×3.2 |
58.88 |
1 |
58.88 |
|
6 |
二楼候车厅东侧客运值班室上方 |
灯箱 |
8.0×2.0 |
25.6 |
1 |
25.6 |
|
7 |
售票厅售票窗口屏上部墙体上 |
灯箱 |
8.0×1.6 |
16 |
1 |
16 |
|
8 |
售票厅售票窗口屏上部墙体上 |
灯箱 |
8.0×1.6 |
12.8 |
1 |
12.8 |
|
9 |
一楼候车厅东侧墙体上 (楼梯踏步左上方) |
灯箱 |
4.5×2.0 |
9 |
1 |
9 |
|
10 |
一楼候车厅入口上方东侧墙体上 |
灯箱 |
4.0×8.0 |
32 |
1 |
32 |
|
11 |
一楼候车厅入口上方西侧墙体上 |
灯箱 |
4.0×8.0 |
32 |
1 |
32 |
|
包件1小计 |
12 |
241.88 |
|||||
包件2 |
1 |
一站台出站楼梯扶梯正面上方墙面 |
展板 |
8×2 |
16 |
1 |
16 |
2 |
候车大厅二楼西侧临空面 |
展板 |
1.8×6.4 |
11.52 |
2 |
23.04 |
|
3 |
候车大厅二楼临空面(候车室入口正对面电子显示屏上方) |
展板 |
1.8×14 |
25.2 |
2 |
50.4 |
|
4 |
候车厅二楼东侧扶梯口北墙面 |
展板 |
6.4×3.0 |
19.2 |
1 |
19.2 |
|
5 |
售票厅西侧墙面 |
展板 |
6×1.6 |
9.6 |
1 |
9.6 |
|
包件2小计 |
7 |
118.24 |
|||||
合计 |
19 |
360.12 |
其中:包件1中商后的履约期限为自2025年11月28日起。
六、经营业态:石河子站灯箱、展板广告经营使用权。
七、合同期限:三年零一个月(一个月内为审刊、上刊期限,不计费)
八、竞商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从事商业服务的经验;
3.与招商人之间未发生过任何广告及有关事宜的纠纷或诉讼;
4.按《招商文件》约定提交《竞商文件》并已缴纳竞商保证金;
5.竞商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法律责任;
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7.近一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上查询结果);
8.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招商;
9.在我公司合作期内合同无应收债权;
10.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广告发布、代理;
11.竞商方需提供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以及2024年度财务情况报告备案,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需提供成立期至响应该项目招商前一个月的公司内部相关财务报告。
12.竞商方3年内未被纳入旅发集团商家“黑名单”的情况,方可参与招商。
九、双方责任及技术要求:
1.双方权责约定
(1)中商方负责提供灯箱广告画面成品,并承担上刊责任及费用;
(2)招商人负责业务管辖范围内(铁路方)的广告内容审查、审批,广告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用电费用;
(3)中商人可享有自合同签订日起1个月的审刊、上刊期限;
(4)中商方须在获取《中商通知书》至合同签订前,针对合作媒体的现场数量、尺寸和发布状态进行双方验收,中商方确认合作媒体的条件符合要求后,签认递交《媒体验收确认单》,以此完成合同签订。
(5)中商方须配合完成招商方、地方政府等行政部门(单位)公益广告的发布。
2.预缴竞商费用
该项目竞商保证金:包件1为39000元(叁万玖仟元整);包件2为11875元(壹万壹仟捌佰柒拾伍元整)。
中商人的竞商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招商底价的25%)。以上费用需在竞商组织工作开展前缴纳,电汇支付并获取招商方出具的收款凭证编制在竞商文件中。竞商保证金未缴纳的则不得参与招商。伪造竞商保证金支付凭证被评审组查实的,直接纳入铁路系统“黑名单”。
3.中商人须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广告媒体场地租赁费用。
4.广告媒体设施或广告媒体发布内容给招商人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由中商方承担。
十、竞商报名及招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1、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竞商者必须通过国铁招商平台网上报名,并自行下载招商文件。招商文件领取时间:自2025年8月8日09时00分至2025年8月18日19时00分。
2、招标文件售价:/
3、所有投标人须同时在国铁招商(https://zs.95306.cn)上注册并报名。
4、线上报名方式:首次登录国铁招商平台网站按要求进行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8-3。
十一、竞商文件的递交时间:
1、竞商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8月26日09:30~10:00(北京时间)。
2、竞商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8月26日10:00(北京时间)
3、竞商文件必须在竞商文件开启时间前送达竞商地点(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路643号办公楼三楼308室),逾期送达的竞商文件恕不接收。
十二、在竞商截止时间前需缴纳竞商保证金:包件1为39000元(叁万玖仟元整);包件2为11875元(壹万壹仟捌佰柒拾伍元整)。竞商保证金需从各竞商人基本账户汇出至新疆铁路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铁路局步行街支行65050188865300000194。未交纳竞商保证金的竞商人视为不合格竞商人,不能参加竞商。竞商保证金是否缴纳合格以招商人出具的收据为准,招商人未出具竞租保证金收据视为无效的投标文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收据到新疆铁路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换取。
招商人:新疆铁路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纬三路165号2号楼101室
邮编:830011
联系人:贝楠
手机:13899905209
QQ邮箱:308077927@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铁路局步行街支行
账号:65050188865300000194
行号:105881001115
招商代理机构:新疆新铁天元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路643号3楼313
邮编:830026
联系人: 郑栋霞
电话: 0991-7876197
邮箱:453573454@qq.com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乌鲁木齐铁路局步行街支行
账 号:65050188865300000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