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天津院创新研究中心项目标识制作及车库提升改造服务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天津院创新研究中心项目标识制作及车库提升改造服务 |
1、 主要服务内容: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标识和车库改造提升装置的设计、制作和安装。 2、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自甲方通知之日起30天内完成服务(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3、服务地点: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科技产业园光荣道与本溪路交口西北侧。地四至范围:东至红桥区中医医院,南至光荣道,西至市政公共绿化,北接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现址。 |
2025年8月 |
一、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二、 资质要求:无。 三、 业绩要求:(1)2021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 1个已完成的标识牌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2)应答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及验收证明材料。具体包括:1)合同复印件;2)合同所对应的结算发票;3)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 四、 应答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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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08月08日16:00:00)至(2025年08月14日16:00:00)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采办计划公告“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的反馈材料。
采办联系人:杨洋022-25802217 yangyang6@cnooc.com.cn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