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南阳高新吾悦广场商业综合体标识标牌及车库美化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到位。招标人为南阳高新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阳高新吾悦广场商业综合体标识标牌及车库美化工程
2.2项目编号:HNSM-2025-017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南阳高新吾悦广场商业综合体标识标牌及车库美化工程;包含:南阳高新吾悦广场商业综合体标识标牌及车库美化工程东部分,项目占地面积约:28038m2,建筑面积约:117471m2,业态为商业综合体;南阳高新吾悦广场商业综合体标识标牌及车库美化工程西部分,项目占地面积约:11338m2,建筑面积约:80808m2,业态为:商业街、住宅、公寓组成;
2.4建设地点: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5招标范围:招标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内全部内容
2.6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规范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标段一:南阳高新吾悦广场商业综合体标识标牌及车库美化工程东部分;
标段二:南阳高新吾悦广场商业综合体标识标牌及车库美化工程西部分;
2.8计划工期: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函;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需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仅需提供财务报表);
3.5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6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格式自拟)。
3.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8月11 日至2025年08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获取地点:南阳市范蠡东路宏江中央广场2号写字楼20楼。
4.3 方式:以现场报名的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报名资料:(1)本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容; (2)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留存。
4.4售价:500元/份。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南阳市范蠡东路宏江中央广场2号写字楼20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响应文件开启
6.1、时间:2025年08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6.2、地点:南阳市范蠡东路宏江中央广场2号写字楼20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阳高新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两相路高新创业大厦19楼
联系人:郭向
电话:1513773923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四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二大街58号兴华大厦B座302室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7613636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