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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发展-信息技术品类部-通讯网关机等18项采购项目-20250811 采购计划公告
招标预告
广东-深圳市
发布时间 2025-08-12
招标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信息技术品类部-通讯网关机等18项采购项目-20250811)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l 依据《海油发展规范贸易商、代理商、服务商使用指导意见》,本次采办允许贸易商、代理商参与。

l 项目名称:【通讯网关机等18项采购项目】

l 公告期限: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l 项目概况:【渤中-垦利油田群岸电应用工程已新建3座220kV电力动力平台和1座110kV电力动力平台。3座220kV电力动力平台分别通过1路登陆海底电缆接入陆地新建变电站。不同海上电力动力平台之间通过1路海缆互联,通过设立的稳控系统实现不同运行工况下的海缆切换,以保证任一海缆故障的情况下,能通过剩余的海缆给海上油田群实现供电,保证海上油田群用电安全。为满足《渤中34-1油田西块调整项目设施改造工程服务》和《垦利10-2油田I期/垦利10-1油田A54井块开发项目设施改造工程》项目需求,需完成计算机监控系统及稳控系统升级改造,确保电网可靠运行,需尽快完成相关设备的采办工作。】

l 项目所在地:【天津】

l 预计发标时间:【2025年8月】

l 资质及信誉要求:

一、 资质要求:

(1) 营业执照: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①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②应答人为事业单位投标的,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二、 信誉要求

(1) 应答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 近三年(2022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

(3) 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4) 应答人应具备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

(5) 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6) 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的情形,并且应答人须提供承诺。

三、 业绩要求:

(1) 应答人在2022年1月1日-应答截止时间之内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通讯类设备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 应答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及验收证明材料。具体包括:①业绩合同(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有签字或盖章)、能体现供货范围)、②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如项目已完工,但在质保期,可不提供质保金发票)、③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

(3) 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至少提供:①1项或以上完成订单的订单页、②订单对应的结算发票、③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 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将可能将影响评审结果。

一、 ★特殊说明:(应答人/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成立时间要求

如供应商非海油发展供应商资源库供应商,应答人成立时间应满三年(以营业执照内容为准);

★特殊说明(代理商、贸易商)

1) 成立满三年(以营业执照内容为准);

2) 原则上提供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表,特殊情况无法满足的,应提供具体情况说明,并由评审小组确认是否认可;

3) 近一年利润不能为负且近一年资产负债率<80%;

4) 自有社保人数≥5人,履行社会责任,须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退休返聘人员不在自有社保人数内,大学、事业单位可不提供社保证明);

5) 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

6) 具有获取产品的渠道能力,且产品质量优良;

7) 代理商应具有有效代理证书,且满足资质要求,且不能为项目代理;

8) 新准入海油发展名录的贸易商、代理商,将在准入名录前开展现场考察工作。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公告有效期间,供应商可在本项目“采办计划公告”页面的“意见反馈”处留言表达参与意向。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提醒(重要):鉴于新入名录注册供应商的评审要求,供应商须按采办计划公告《附件2:注册供应商资质材料提报文件》的要求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供应商准入操作手册》。

联系人:罗赟普

电话:0755-26023544

邮箱地址:luobp@cnooc.com.cn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08月12日10:00:00)至(2025年08月19日10:00:00)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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