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标题 |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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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次号 | XJ025052100012 |
询价开始时间 | 2025-08-12 14:13:48.0 |
询价结束时间 | 2025-08-19 17:00:00.0 |
保证金 | 0.0 元 |
参与方式 | 非定向询价 |
出价方式 | 一次性出价 |
发布单位 | 山东非金属材料研究所 |
最终用户 | 北方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秦老师、许老师 |
联系方式 | 0531-85878797 |
付款方式 | 验收合格付款 |
附件 | |
法律事务简介 | 北方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院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为强化北方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院(以下简称材料院)依法治企工作,切实维护材料院及所属单位合法权益,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通过公开询价、专家评审的方式选聘常年法律顾问律所。 一、服务对象:材料院及所属单位 二、服务期限:两年 三、服务范围 1.针对日常科研生产经营业务问题,提供口头或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2.就科研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合同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依据、出具法律意见。 3.制定合同示范文本,审查、修改相关法律事务文件、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 4.准备或审查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并就相关问题提供咨询; 5.按照经济纠纷、应收账款的需求,提出法律意见并及时出具律师函; 6.受托代理参与诉讼、仲裁或行政听证、复议等司法、行政程序,及时准备相关法律文件,提供相关法律意见; 7.根据需要提供法律知识、合规管理等培训;8.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服务要求 1.律师事务所应指派至少两名业务能力强、具有上述法律事务经验的资深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负责处理日常法律事务。需要办理的法律事务涉及某项专业领域时,可以要求律所委派专业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律所亦有义务推荐该专业领域律师为单位提供法律服务。 2.对法律咨询及法律事务应按要求作出正确解答,一般应在24小时(紧急事务应在3小时)内作出书面回复,并对相关问题提出具体的可操作方案和解决途径。 五、报价注意事项 请有意向的律师事务所通过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报价方式为一次性出价。报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常年法律服务报价方案、顾问律师团队情况、律所提供服务范围等。 联系人:秦小雅、许兴华 联系电话:0531-85878797、85878237地 址:济南市天桥区田家庄东路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