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及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琼财采规〔2020〕10号),我单位拟组织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聘单位
中共东方市委办公室
二、项目名称
东方市外语交通引导牌(外语标识标牌)示范建设项目
三、选定范围
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
四、报名条件及报名提交材料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已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备案通过(提供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已备案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三)提供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成立不足三年地从成立之日起算)(提供声明函,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公章);
(六)提供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七)报价函。(注明报价下浮率,报价要求参照琼价费管[2011]225号下浮报价,下浮率浮动为0-10%,格式自拟);
(八)近3年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招标公告截图);
(九)招标代理服务方案。
注:提交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电话,报名材料每页加盖公章,进行密封递交,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五、遴选办法
遴选工作由我单位组织对提供报名资料的所有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根据资质资格、业绩、信誉、人员、服务方案等条件综合评定,择优选取1家中标候选单位,并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公示选定结果1天,公示期间对选定结果无异议,由选聘单位与选定的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六、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8月15日,(共3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逾期不接收任何报名资料)
(二)地点:东方市东府路市委大院3号办公楼402办公室
(三)联系人:东方市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25522391
逾期未送达或不按指定地点送达报名资料,本单位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