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1103-03097
二 、 项目名称:兴隆台区采购公共安全监控视频点位建设服务费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兴隆台区采购公共安全监控视频点位建设服务费
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兴隆台区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113号
中标(成交)金额:1,220,352(元)
评审总得分:92.8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兴隆台区采购公共安全监控视频点位建设服务费
服务类
名称:兴隆台区采购公共安全监控视频点位建设服务费(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根据项目需求,我公司提供视频监控服务、AI识别监控服务、监控平台集成及维护服务等,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服务要求:1.确保所有视频监控能够平稳运行,定期检查电源线和电缆的使用状态。 2.调整摄像机视野:若因视频监控角度问题导致视频监控视野无法覆盖到监控区域,应及时通过摄像机的倾斜、旋转等进行视野调整。 3.故障响应:7*24小时快速响应机制,故障响应时间60分钟,重大问题需在5小时内赶到现场,偏远地区除外,如遇节假日、重大活动、突发事件等重要保障。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
服务标准:提供服务标准满足本项目视频监控服务、AI识别监控服务、监控平台集成及维护服务的全部标准要求。 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采购人组织 验收报告: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健希、王月、姜瑜、黄明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兴隆台区采购公共安全监控视频点位建设服务费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20号
联系方式:18742316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兴隆台分中心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15号
联系方式:0427-86500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廉娇鸽
电 话: 0427-8650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