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
询价函
根据《安徽建工集团工程分发包办法》、《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要求,现对合肥市包河区王卫片区城市更新总承包EPC项目1号地块楼层标识标牌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合肥市包河区王卫片区城市更新总承包EPC项目1号地块楼层标识标牌
2、项目编号:ACEG-202508435001
3、项目地点:BH202228号地块(1号地块)位于包河区太湖路与合巢路交口东南角。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1、投标资格要求:独立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基本户信息。
2、资质证书要求: 无
3、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1项20万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合同需附不低于类似业绩规模金额80%的发票或银行转帐记录,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
4、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无需办理CA锁)。
5、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我方提供的合同样本内的所有要求。中标通知书下发后合同签订前,投标人若有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1)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中有被执行人案件信息的; (2)在“建工集团黑名单管理系统”中被列入黑名单的;5、投标人提供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报告,如有不良信用记录,按无效标处理;被我司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其投标无效。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1、凡有意参与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陆安徽建工电子化招采平台,找到对应项目,下载询价采购文件,并在网上进行报名、报价(询价表须盖章上传)(网址:cg.aceg.com.cn),投标人对清晰度负责,关键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按废标处理。
2、控制价:585050.72元(税率为9%),报价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若投标人投标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招标人有权将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折算成税前价,并将税前价作为评标价。
3、招标文件费用 100 元/份(不退);
4、计划工期:30日历天,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算。;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11000元),招标项目为多标段,投标人同时投标两个及以上标段时,投标保证金不需重复缴纳。投标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模块,对应具体投标项目的项目流程,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可查看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到账状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在招采平台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6、本询价表盖章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否则废标处理);附件上传营业执照、基本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业绩证明材料(如不上传按废标处理)。
7、招标清单数量为估算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
8、对于合同子目工程量变更增加的,增加工程量超出一定幅度,需调整原合同单价,合同单价调整原则如下(以下单价均为含税价):(1)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15%以内或增加超过15%但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不超过10%时,执行原合同单价;(2)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超过15%且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超过10%时,原则上按以下原则调减原合同单价:①超过15%~2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1%)②超过25%~3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2%)③超过35%~4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3%)④超过45%~5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4%)以此类推。式中:P0-原合同单价;P1-重新调整后的合同单价。
9、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数额:履约保证金按照中标金额3%缴纳(四舍五入取整到千元) 2、提交时限:合同签订前。 3、返还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
10、其他要求:(1)食宿自理,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内,不额外增加费用。 (2)中标单位及派驻的现场负责人员需满足甲方监理考察。 (3)分包方进场时需将进场材料的出厂报告、合格证、复试报告按规范要求报送至项目部,如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并造成现场工期延误,则按每天500元进行罚款,情节严重的,项目部有权清退分包方出场,并将已完工的工作量按80%进行结算,剩余20%工作量做为罚款。 (4)乙方必须服从项目部指挥及施工计划,如不服从,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的,项目部有权清退分包方出场,并将已完工的工作量按80%进行结算,剩余20%工作量做为罚款。若因乙方工程质量原因或维修不及时导致业主提出索赔要求,发生索赔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拒绝赔偿,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赔偿款,乙方对此予以认可。(5)乙方实际的负责人和劳务人员必须真实,不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乙方施工期间人员,须保证本工程人员稳定,并将劳务人员花名册,报项目部备案,同时提供书面的每月考勤表和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6)分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在现场履职,并进行考勤每月上报总包单位。 (7)工程款中人工费材料费按照3:7比例发放,分包单位进场须配合项目做好工人的安全教育,实名制考勤工作,工资发放以实名制考勤为准。(8)本标识标牌工程所有涉及发光的电源线需接入指定配电箱内,相关材料及人工等费用均包含综合单价内,不予另计。(9)投标人现场产生的任何建筑垃圾和拆除垃圾由投标人负责清理外运,不另计费用,如由项目部清理外运,按实际发生费用的从结算款中扣除。
11、其他事项:1、本项目为EPC工程,业主对项目质量及品质要求较高,中标单位进场前需服从业主、监理单位考察安排,若因中标单位的业绩、规模、人员配置、施工材质等方面因素经业主和监理单位认定不能满足现场施工质量和进度要求,导致业主责令退场的,中标单位需无条件服从,主动协同办理退场手续,此过程发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自理,中标单位不得以此追究各方单位责任;2、因施工图不全,清单中可能存在漏项,结算过程中若出现合同内无相同或类似子目综合单价的,将依据 2018 年《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配套计价依据编制;最终根据本项目建设单位审核的定标价下浮20%后作为与中标单位作为结算单价(清单编制造价可由中标单位全程参与,包含涉及询价的材料费用等);3、后期若业主对于标识标牌深化设计有调整,分包单位需无条件配合,原则上不得超过原投标类似子目报价。 4、中标人需统一约定按标的额不低于15%抵扣公司的房产或工抵房,房源待累计达到200万合同额后,选择不低于累计中标额15%的安徽建工三建集团公司房产或工抵房(优先抵扣三巽、滁州时代印阳光湖樾房产)。中标单位按照中标额在选定具体房源后,纳入合同条款中,并在履行合同两个月之内(也可以用已经产生的应付款抵扣),处理合同中约定的房产,同时办理好相关房屋的网签等转户相关手续。消耗的房产金额不占用支付比例,抵房达一定数额的中标公司将优先考虑优秀供应商的申报,享受优秀供应商相关权利。 5、特别提醒: 中标通知书下发后合同签订前,投标人若有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1)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中有被执行人案件信息的;(2)在“建工集团黑名单管理系统”中被列入黑名单的。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年8月20日8时30分 。
五、报价文件递交:投标人请于 2025年8月20日8时30分前进行网上报价,上传询价资料(未在电子化招采平台线上填写报价,或未上传盖章的询价单扫描件的报价均无效。投标人集采系统报价与盖章询价表报价必须一致,否则按低价进行评审,请投标人慎重填写)。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1、付款类型:付款前需提供全额结算专用发票,付款方式包括银行转账及金融工具。金融工具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供应链融资工具(比如银行保理等金融机构保理业务)、银行承兑汇票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金融工具支付时,由乙方(中标人)自行承担所有的贴息费用,上述贴息费用或融资成本均包含利息及手续费。在办理金融工具的过程中,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甲方及相关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注册账号等,如因乙方拒不执行相应要求而导致金融工具未能成功办理,不视为甲方付款违约。付款前需提供等额结算专用发票。
2、结算及付款方式:1、建设单位付款的前提下,依据工程进度按月付至结算量70%;分包工程全部完成付至工作量的80%;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并与本工程物业管理单位办理完工程移交手续、结算完成付至完成结算量的 85%;与建设单位结算审计完成后三个月内付至 97%;余款 3%作为质保金,待质量缺陷责任期(2年)满且中标人完全履行了保修义务质量回访合格后一次付清。
采用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安信保理、商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付款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贴息。付款前需提供全额结算专用发票。
七、黑名单管理:若投标人发生以下任一种情况,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7.1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3年。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4)在“黑名单”管理处罚期内合作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合作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黑名单”管理的。
7.2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4)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或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
(5)合作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7.3纳入“黑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1)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2)两次纳入“黑名单”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黑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329号 。
联系人:陈工,电话:18356057832。
2、招标部门:安徽建工三建招标中心。
地址: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院内13栋3楼招标中心(办公室) 。
招标咨询联系人: 丁工 ,电话:0551-62878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