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银行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杭州银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浙江地区2025-2027年度室内标识系统制作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杭州银行浙江地区2025-2027年度室内标识系统制作安装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JYZX-ZJ-HzBank07004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品名 |
入围供应商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和配置要求 |
交货地点及期限要求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含税人民币) |
备注 |
1 |
杭州银行浙江地区2025-2027年度室内标识系统制作安装采购 |
2家(有效投标人须为3家及以上,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宣告本项目招标失败) |
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说明书》 |
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说明书》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
39392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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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法人资格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取得总公司授权的法人分支机构【须提供三项证明材料:1.分支机构营业执照;2.总公司营业执照;3.总公司针对本项目为分公司开具的唯一授权书】。
2.具有健全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须提供承诺函,详见附件3-1】;
3.近3年内(自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活动中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出现重大违规违法记录,未出现违背社会责任的不良信息;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须提供承诺函,详见附件3-1】;
4.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货物及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须提供承诺函,详见附件3-1)。
5.本项目不接受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须提供承诺函,详见附件3-1】。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承诺函,详见附件3-1】。
7.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等
1.时间:2025年08月15日起至2025年08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地点:杭州市五星路188号荣安中心23楼 。
3.售价(元):500元(售后不退,银行转账请转至投标保证金账户,并注明用途:JYZX-ZJ-HzBank07004标书费)。
4.投标人现场报名并获取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加盖公章);(2)营业执照等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招标文件资料费汇款凭证(汇款备注项目名称);(4)投标人信息录入表(Excel版,见公告附件)。以上资料文件须打包发送至邮箱2402224582@qq.com(邮件命名为投标人全称+项目名称),审核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 。
5.本项目可采用现场或电子邮箱、传真等非现场方式登记获取招标文件,未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4日 09时00分(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投标地点:杭州市五星路188号荣安中心23楼 (开标室01) 。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09月04日 09时 00分
2.开标地点:杭州市五星路188号荣安中心23楼(开标室01)。
八、投标保证金
1.金额(元):10000元(壹万元整)
2.支付方式:银行汇票或同城转账支票或电汇
3.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1)收款单位(户名):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公司
(2)账号:3305 0161 9827 0000 036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之江支行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相应情况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作无效认定。
2.本项目为自行组织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不再受理招标文件获取申请。
1.招标人名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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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6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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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尤晓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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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71-864755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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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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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杭州市五星路188号荣安中心23、24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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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洋、周洲 |
传真:0571-85773606 |
联系电话:0571-85773606、18042328596 |
邮箱:2402224582@qq.com |
3.异议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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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联系人:顾玲月 |
异议联系电话:0571-853138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