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街2025年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结合我街实际工作情况,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新塘街道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协助我街开展相关工作,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机构参与投标。
一、委托单位: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新塘街道办事处
二、委托项目:新塘街道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服务
三、项目采购内容:
(一)工作内容:参照《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处置操作规范》,对设施面板及维护、构架及连接、防腐涂层、构件锈蚀、电气及照明等方面进行深入式、多轮次排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出具机构评估检测报告。
(二)项目期限:2025年8月至12月。
四、项目预算及资金来源:项目预算5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
五、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二)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六、应提交的资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专业机构评估检测资质证明;
(三)与本次采购服务有关的资质证明及其他资料。
申请人应保证资料的真实性。以上资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七、选定单位确定:
由新塘街道办事处根据各单位提交的资料完善程度和以往服务质量、服务经验、服务效果进行比较,符合相关质量要求且方案最优者为选定单位。
八、提交资料时间及地址:
(一)提交资料时间: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提交资料截止时间即为报名截止时间,逾期提交不予接受。
(二)提交资料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合景路13-3号105房新塘街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联系人:樊先生,电话:020-32051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