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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路油站经营]湖北高路油站经营有限责任公司24座划转加油站双形象改造施工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湖北-武汉市
发布时间 2025-08-18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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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99425368250815080001001
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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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00:00:00
招标正文: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高路油站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湖北高路油站经营有限责任公司24座划转加油站双形象改造施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湖北高路油站经营有限责任公司24座划转加油站双形象改造施工    

标段名称:高路油站公司24座划转加油站双形象改造施工一标段,高路油站公司24座划转加油站双形象改造施工二标段,高路油站公司24座划转加油站双形象改造施工三标段,高路油站公司24座划转加油站双形象改造施工四标段

1.2采购编号:G99425368250815080001001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4采购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对合资公司新划转装八寨等24座服务区(停车区)加油站罩棚檐口、加油机区域进行双形象改造,最终实施内容以采购人发出的通知单为准。各标段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采购预算:3,830,831.42元(一标段为967575.05元,二标段为975643.24元,三标段为959792.48元,四标段为927820.65元);供应商报价超过各标段最高竞标限价,其竞标资格将被否决。

1.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要求,以及项目技术及功能需求。 

1.8其他:/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3本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4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2.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8月16日至2025年8月18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0日0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 综合评分法 。

采 购 人:湖北高路油站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606号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18162417622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何先生、柯女士            

联系方式:027-84668376、13886093609            

监管部门: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6号湖北国展中心广场(东塔)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18171449972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同时具备:

1、 供应商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 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供应商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在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或复印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供应商近3年承担过1个加能站形象改造工程或新(改、扩)建加能站工程(含形象装饰)施工业绩。

注:

1、对供应商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供应商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按以其母公司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供应商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业绩的工程特征指标时,可附该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负责人

1

具有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近3年担任过1个加油站新建或改造工程项目负责人工作。

注:1、提供人员身份证、业绩证明材料、职业资格证书复印(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复印(扫描)件,近3年以签订合同协议书的日期为准。如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项目的特征指标时,可附该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

 

信誉最低要求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供应商在没有被有关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七、 资格审查资料中(二) 供应商信誉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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