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长春市传染病医院广告宣传品及物料制作、排版、设计服务供应商库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
3.采购需求:详见附件“项目需求”;
4.服务期:一年;
5.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及项目需求要求;
6.签约原则:通过询价方式签约最低价且性价比高的公司;
7.签约后安排:服务商按“按价格低优先”原则承接具体业务;每季度对服务商的服务质量(含价格、配送时效、售后等)进行评估,评估不合格者可能被暂停或终止服务(具体评估标准另行约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
3.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磋商;
3.4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三、评审标准
1.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优先+性价比综合评估”原则确定签约服务商;
2.价格因素:以各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中“项目需求”所列物料单价为基础,计算所有物料单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初步价格评分依据,价格最低者得基础分;
3.性价比补充评估:在价格基础上,结合以下因素进行综合判定:
3.1设计师团队资质(提供团队成员从业年限、案例证明);
3.2配送服务能力(提供2小时/24小时配送的保障方案,如仓储位置、应急配送流程);
3.3过往服务案例(近2年提供同类服务);
3.4售后服务承诺(如物料破损补换、设计修改响应时间等)。
4.按综合得分由医院决定与供应商签约。
四、报价文件提交
1.提报截止时间: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21日
工作日:上午8:00 至11:00
下午13:00至15:00
2.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二道长吉南线三道段2699号长春市传染病医院宣传科。
3.报价文件需包含:
3.1营业执照复印件;
3.2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和无不良记录;
3.3各物料单价的详细报价(填写 “项目需求” 中的单价栏);
3.4设计师团队资质证明(含人员名单、职称或作品集);
3.5配送服务方案(明确日常 / 加急特殊物品的配送流程、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6售后服务承诺(需明确质保期、破损处理方式、设计修改次数等);
3.7近2年同类项目证明,加盖公章。
4.报价文件需装入档案袋提交,注明“长春市传染病医院广告宣传品项目报价文件”及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名 称:长春市传染病医院宣传科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南线三道段2699号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17848916868
七、调研会相关要求
1、通过提供材料审核的单位方允许参加调研会;
2、现场调研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每个单位介绍时间限时10分钟以内,不得超时,进行现场PPT讲解方式。
附件:
项目需求
一、服务内容:
1、负责全院广告宣传设计制作项目(KT板、喷绘车贴、海报、亚克力、易拉宝、横幅等相关内容,具体以实际需求为准)包括设计制作和成品的运输、售后服务等。
2、有专业设计师团队。
3、日常用品2小时配送,特殊物品24小时配送服务。
4、质量要求及技术参数:(符合施工要求)
5、根据材料的名称、规格报价(以实际制作物料为准)
具体制作内容根据材质厚度,实际发生大小、数量,设计难度制作工艺与排版内容由双方协商为准。
二、服务地点:
长春市传染病医院及根据甲方要求派送位置而定。
三、合同履约期限:
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