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等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2022〕—36)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2 5 年 7 月 1 5 日对 2025年 天等县 水土流失自然修复项目封禁标志碑、标识牌制作及安装单位进行了报名公告, 由于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现 对 2025年 天等县 水土流失自然修复项目封禁标志碑、标识牌制作及安装单位 进行 重新 报名 公告 , 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报名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 天等县 水土流失自然修复项目封禁标志碑、标识牌制作及安装
二、建设内容: 封禁标志碑 1座、封禁标识牌21块(具体规格按 2025年 天等县 水土流失自然修复项目封禁标志碑、标识牌设计图)。
三、投资标准: 封禁标志碑 6000元/座,封禁标识牌600元/块。
四、合同履行期限: 30 日历天
五、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二)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 、 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 一 )报名时间: 请于 202 5 年 8 月 20 日至 202 5 年 8 月 22 日每日上午 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 8 : 0 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天等县水利局 四楼水土保持监测站 (天等县天等镇天宝北路 412号)报名。
(二)报名所需材料: 由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在报名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前来报名。
1. 有效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副本 。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委托代理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办理三证合一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3.报价函 原件 。
4. 最近半年 中 任意连续 3个月的 依法缴纳税收完税证明 (如为新成立的竞标单位请按实际提供)。
以上报名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建设单位:天等县水利局
联系人及电话:赵工 黄工 0771-3524766
地址:天等县天等镇天宝北路 412号
监督部门: 天等 县纪委监委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 0771-3522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