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类型: 咨询服务类采购
招标编号: ZBRW-2025-006079
需求单位: 中煤第三建设集团安徽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 中煤第三建设集团安徽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法律事务中心
发布日期: 2025-08-19 11:30:18.0
联系人: 窦艳艳
联系电话: 0557-3717883
联系邮箱: 664877297@qq.com
截止时间: 2025-08-21 11: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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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承包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委托代理】询比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承包分公司现对“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承包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委托代理”进行询比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承包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委托代理。
编号:ZBRW-2025-006079 。
二、招标人(采购人):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承包分公司。
三、询比内容:
1、询比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 安徽省宿州市淮河东路249号
(2)服务期限: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3)服务内容(范围):1、针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进行法律论证,出具相关法律意见;其中涉及的各类纠纷、诉讼案件提供法律支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事实需要出具律师函。2、参与公司的重大经济项目谈判,争议解决、品牌招商、重大项目的投资、立项等顾问律师随同顾问单位同步进行法律服务,将交涉双方意思表示的法律效果、法律风险及时向顾问单位汇报;顾问律师应谈判后或谈判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风险提示等。3、为公司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应公司要求提供与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信息。4、为公司草拟、修改、审查在生产、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规范性文件、备忘录、章程、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等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出具专业审查意见。5、根据顾问单位要求,结合顾问单位的业务性质和流程特点,为顾问单位设计和跟进相关合同、文书等的模板,力求规范相关法律风险。并对合同签订或履行职员进行法律培训、交底,以便灵活使用相关模板。6、参与公司投资、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应公司要求参加与此有关的会议,必要时发表相关法律意见。7、顾问律师参加顾问单位项目会议,就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发言,论证等。为公司产权转让、资产处置、提供担保、增减注册资本、破产重整、和解及清算和内部股改、外部融资、混合所有制改革、重要经营项目、大额合同项目等重大事项提出法律意见。
(4)其他相关要求:对于顾问单位的日常法律咨询应尽量及时回复,最晚不超过24小时。如问题复杂,且属于公司的重要业务,或者在顾问律师以前尚未处理过类似问题,需要研究的应尽量在 48 小时内回复。
2、控制价:42000元(含税6%)。
3、标段划分:本次询比项目分为 1个标段,拟选择1个中标人。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1、资格要求: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存续5年以上;合法经营、依法执业,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有良好社会信誉;律师事务所及本次委托常法顾问律师近三年未因重大执业等问题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
常法顾问要求: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在投标单位工作的有效社保证明。
2、资质、证书类要求: 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
3、类似业绩要求:无。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五、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用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六、投标报名及询比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21】日【11】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具体时间以招采平台发布时间为准),登陆中煤矿建招采平台(网址:https://zmjc.ccmcgc.com/)报名,报名时需要上传的附件资料: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平台使用费凭证,报名审核通过后下载询比文件。未注册供应商及审核未通过的供应商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招采平台的注册资料上传、通过审核,否则无法进行报名。具体注册流程可以查阅招采平台--通知公告--中煤矿建招采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七、投标文件递交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8月22日15时00分(暂定,具体时间以招采平台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逾期,系统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请务必知悉。
采购人: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承包分公司
地 址: 安徽省宿州市淮河东路249号
采购人联系人:陈琳琳;电话:0557-3717832 。
招标中心联系人:窦艳艳 ;电话:0557-3717883。
九、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询比文件获取时间、投标文件上传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询比文件获取、投标文件上传,责任自负。
3、不组织。自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勘察现场,将一切可预见难点自行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中标后费用不予调整。
4、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本次项目工程所在地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下同)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8)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网站(https://credit.acla.org.cn/)中被列入失信当事人名单;
(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2)招标人(采购人)将登录“天眼查”、“企查查”)“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等网站官方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失信被执行人等记录)及招标人(采购人)内部企业征信名单,如存在企业黑名单及其他违规违法记录等将视为不符合询比文件要求,取消其投标资格。